南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南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南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南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5個科室,即辦公室、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發展規劃科、行政審核審批科,下屬事業單位4個,即南安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站、南安市計畫生育服務站、南安市計生督查隊和南安市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管理站,現有幹部、職工69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負責區域:南安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隸屬:南安市人民政府
  • 行政級別:正科級
歷史沿革,主要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發展規劃科,宣傳教育科,

歷史沿革

1963年12月,成立南安縣計畫生育委員會,隨即在全縣開展計畫生育宣傳服務活動,建立縣、社、隊三級計生工作網路;1997年機構改革,核定南安市計畫生育委員會行政編制15人,工勤事業編制2人,內設人事秘書科、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計畫統計科、財務科;2002年5月成立南安市計畫生育局,核定行政編制11人,工勤事業編制1人,內設人事秘書科、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計畫財務科。

主要職能

1、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泉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指導下,負責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以及國家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組織貫徹、執行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規和市委、市政府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決策部署。3、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4、調查研究我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情況,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實施和督促、檢查、總結推廣經驗,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5、負責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蒐集、整理有關資料,提供科學數據。6、組織開展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7、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圍繞生育、節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計畫、管理工作,推廣安全、有效、簡便的避孕節育新技術,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計畫生育服務所的工作。8、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抓好隊伍建設。9、負責省、泉州市和市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避孕藥具經費的預算、決算,檢查、指導、監督全市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及全市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並負責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10、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指導、協調工作;調查研究、掌握動態,指導各鄉鎮(街道)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11、查處違反《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生育行為,對違反計畫生育管理秩序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直至罰款,對違反《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人員徵收社會撫養費。12、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13、負責辦理人大、政協有關計畫生育的議案、意見和建議,做好信訪工作。14、指導計畫生育民眾團體工作。15、承辦市委、市政府和泉州市人口計生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1、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2、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工作計畫、總結以及機關工作制度等;3、組織協調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4、協調有關部門搞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5、負責督辦、綜合協調、政務信息、秘書文書事務、文電處理、檔案資料管理、保密、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行政後勤保障等工作;6、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7、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職工的休養、《榮譽證書、證章》的發放管理、評先評模工作;8、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考勤、工資、職稱評定、人才選送、出國政審等工作;9、負責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10、負責全市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等工作;11、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12、負責省、泉州市及市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避孕藥具經費計畫的編制、年度預算的執行和年度決算匯審、編報工作;13、指導各鄉鎮(街道)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落實所需經費的投入;14、指導監督全市行政事業性經費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和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15、對全市避孕藥具經費的分配和使用進行管理、監督;16、協同有關部門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體制和財務資產管理制度改革;17、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經費、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直屬單位財務、審計監督工作;18、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職工工資發放管理以及福利、社會保障;19、負責編制基建物資計畫,草擬有關財務檔案、報告。

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責:1、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情況,研究、制定、執行上級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配套實施方案和辦法;2、檢查、落實生育政策和計畫生育的行政執法,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和經濟政策,推動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3、組織、指導全市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業務培訓工作;4、負責對違反《福建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對象按規定程式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決定;5、協助落實計畫生育行政複議案件和計畫生育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6、負責管理全市計生系統的行政執法證件,建立、健全各項執法制度,檢查、落實生育政策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制度;7、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辦理工作。

發展規劃科

主要職責:1、研究提出我市(含流動人口,下同)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2、編制人口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3、擬訂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規範;4、對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5、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信息管理和聯網等工作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發布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

宣傳教育科

主要職責:1、制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的計畫,負責全市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及協調;2、指導鄉鎮(街道)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3、及時做好新聞報導工作,及時介紹各地的先進事跡和典型經驗;4、負責制定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培訓規劃;5、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報刊的征訂發行工作;6、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