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題材規劃立項

電視劇題材規劃立項是指持有許可證(包括《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攝製電影許可證》)的單位或機構及地(市)級以上電視台,向廣電總局上報要製作的電視劇的申報表、電視劇簡介等書面材料,申請確立項目,待審查、批准。按照規定,經電視劇題材規劃立項批准的劇目,方可投拍製作和放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視劇題材規劃立項
  • 【注音:diànshìjǜtícáiguīhuàlìxiàng
  • 【釋義】:指持有許可證的單位
  • 有效期:兩年
電視劇題材規劃立項
【注音】diànshìjǜtícáiguīhuàlìxiàng
電視劇題材規劃立項是電視劇的一項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國產電視劇(含電視卡通片)的題材規劃立項和完成片審查;與國外及港、澳、台地區機構聯合製作電視劇(含電視卡通片,以下簡稱合拍劇)的題材規劃和完成片審查;用於電視台播出的引進電視劇(含電視卡通片、電影故事片,以下簡稱引進劇)的審查;用於電視媒體播出的電影故事片的審查。這是保證電視劇的正確導向,繁榮電視劇創作,促進電視劇產業的健康發展的行政管理工作。
根據2004年7月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發布的《電視劇審查管理規定》“經電視劇題材規劃立項批准的劇目,有效期為兩年。期滿未投拍製作的,立項自動作廢。需延長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依照本規定重新申報。經批准延長有效期的,應在一年內投拍製作。期滿仍未投拍製作的,立項作廢。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不再受理該申請人對同一題材劇目的立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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