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已經2007年7月17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已經2007年7月17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已經2007年7月17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
第十四條電網企業應當與依法取得行政許可或者報送備案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簽訂併網協定,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可再生能源併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並為可再生能源...
第九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併網環節的時限情況實施監管。光伏電站項目併網環節時限按照國家能源局有關規定執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電網企業自...
2007年09月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布的《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管機構)依照本辦法對電網企業...
17.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2007 年 7 月 25 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 25 號公布) 18.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實施辦法(1994 年 10 月 11 日電力...
附錄十七 輸配電成本核算辦法(試行)附錄十八 電網運行規則(試行)附錄十九 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附錄二十 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
第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納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徵收範圍的銷售電量包括:(一)省級電網企業(含各級子公司)銷售給電力用戶的電量;(二)省級電網企業扣除合理...
確定在規劃期內應當達到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部發電量的比重,制定電網企業優先調度和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具體辦法,並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家電力監管機構...
確定在規劃期內應當達到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部發電量的比重,制定電網企業優先調度和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具體辦法,並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家電力監管機構...
確定在規劃期內應當達到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部發電量的比重,制定電網企業優先調度和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具體辦法,並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家電力監管機構...
確定在規劃期內應當達到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部發電量的比重,制定電網企業優先調度和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具體辦法,並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家電力監管機構...
發電企業應與購電方、輸電方按照電量分配原則或有關協定、《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電監會令第25號)等規定簽訂長期購售電契約。第四章 靈活...
固定上網電價由政府直接確定各類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入網價格,電網企業根據這個價格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電量,代表國家是德國[5];溢價機制是指可再生能源的收購價格為隨時...
附錄我國新能源產業政策法規 附錄1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正)附錄2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 附錄3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 附錄4可...
國家能源局於2013年11月26日發布有效期為3年的《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併網光伏電站項目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
財建[2006]237號)附錄5: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發改能源[2006]13號)附錄6: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電監會令第25號)參考文獻 ...
第九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併網環節的時限情況實施監管。光伏電站項目併網環節時限按照國家能源局有關規定執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電網企業自...
第九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併網環節的時限情況實施監管。光伏電站項目併網環節時限按照國家能源局有關規定執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電網企業自...
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併網光伏電站項目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明確了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於光伏發電併網運營的各項監管責任,光伏...
2005年以來,國家相繼出台一系列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資源法》,《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
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併網光伏電站項目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明確了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於光伏發電併網運營的各項監管責任,光伏...
七 《國家發改委關於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 八 《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 九 《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 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
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併網光伏電站項目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明確了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於光伏發電併網運營的各項監管責任,光伏...
附錄D 國家計委、科技部關於進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 附錄E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十五”規劃 附錄F 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 ...
第九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光伏發電併網環節的時限情況實施監管。光伏電站項目併網環節時限按照國家能源局有關規定執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電網企業自...
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併網光伏電站項目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明確了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於光伏發電併網運營的各項監管責任,光伏...
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併網光伏電站項目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明確了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於光伏發電併網運營的各項監管責任,光伏...
2013年11月26日國家能源局發布有效期為3年的《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範圍內併網光伏電站項目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