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第4部分:故障電弧探測器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第4部分:故障電弧探測器》是為規定故障電弧探測器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檢驗規則、標誌和使用說明而制定的標準。

2014年5月6日,《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第4部分:故障電弧探測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5年6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第4部分:故障電弧探測器
  • 頒布時間:2014年5月6日
  • 實施時間:2015年6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檔案發布,內容摘要,

檔案發布

2014年5月6日,《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第4部分:故障電弧探測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5年6月1日實施。

內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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