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員資格是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員需要進行的行政審批事項,主要從事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員資格相關工作。
根據國務院2016年01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取消了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員資格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員資格
- 作用: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
- 現狀:取消
- 取消時間:2016年01月22日
項目背景
第二條凡符合本辦法規定要求,並從事企業內部或第二方質量體系審核的人員,均需申請內審員資格註冊。
組織機構
標準條件
(一)個人申請。申請內審員資格註冊的人員,填寫規定的申請表,並取得所在單位同意;
(二)評定註冊。評定委員會實施內審員資格評定,批准註冊,並頒發內審員統一註冊證書。
各省局按季度將獲準註冊的內審員名錄報國家局認評司。
第八條申請註冊的內審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或初級以上(含初級)技術職稱;
(二)從事2年以上(含2年)質量管理或產品檢驗管理工作實踐;
(三)接受過具有內審員培訓資格的機構的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四)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和綜合評價能力;
(五)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實事求是,作風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