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資格認證

電子商務資格認證,即電子商務師(員)職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組織的全國統一鑑定考試,對考試合格者發給相應等級的電子商務師(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通用,在與我國有雙邊協定的國家也通用。考試時間一般為每年的5—6月和10—11月各一次。

申報條件
——電子商務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見習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者。
——助理電子商務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者;
3)取得本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證書者。
——電子商務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者
——高級電子商務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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