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

《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0)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

2020年5月12日,《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發布,該國標將於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基本介紹

發布歷程,內容解讀,發布意義,

發布歷程

2016年6月~9月,前期研究及工作組籌建。
2016年9月,標準制定計畫正式下達,計畫編號20160967-Q-339。該標準基於GB/T 31485-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和GB/T 31467.3-2015《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修訂並升級為強制性標準。
2016年10月10日,舉行工作組二屆八次會議暨啟動會,就標準制定計畫、制定原則與目標、總體思路開展討論,確定後續研究方向。
2016年11月10日,舉行起草組會議,明確了制定原則和標準基本框架。
2016年10月~2017年2月,對電池單體、模組、電池包或系統安全要求與試驗方法進行系統梳理,完成與最新國際標準法規對標;數據收集、試驗摸底與分析;完成第一版草案編寫。
2017年3月,向工信部裝備司匯報標準項目進展,修改形成第二版草案。
2017年4月,討論第二版草案主要修訂內容,確定機械安全、熱擴散試驗研究計畫,發布正式草案檔案,並向工作組發出意見徵求。
2017年5月~11月,和德國汽車工業協會(VDA)、歐洲汽車工業協會(ACEA)、日本標準研究所(JARI)和整車代表進行了標準交流研討。
2017年9月25日,舉行EVS-GTR第14次會議,介紹標準項目進展,並與各國專家就電動汽車安全議題進行了深入討論。
2017年4月~11月,草案意見徵集,專項工作組開展了多次技術研討會,並達成了一致意見。
2017年11月1日,舉行起草組會議,針對草案反饋意見進行集中討論,確定修訂方向,修改形成草案修訂稿。
2017年11月28日,舉行工作組二屆十次會議,討論草案反饋意見及依此形成的草案修訂稿內容,達成廣泛共識,進一步明確了標準內容。
2017年12月,根據會議討論情況完善草案並形成徵求意見稿草案。
2018年1月16日,舉行起草組會議,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8年1月24日,《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徵求意見稿)》發布,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2月24日。
2020年5月12日,《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發布,該國標將於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內容解讀

《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在最佳化電池單體、模組安全要求的同時,重點強化了電池系統熱安全、機械安全、電氣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試驗項目涵蓋系統熱擴散、外部火燒、機械衝擊、模擬碰撞、濕熱循環、振動泡水、外部短路、過溫過充等。特別是標準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後,電池系統在5分鐘內不起火不爆炸,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

發布意義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是中國電動汽車領域首批強制性國家標準,綜合中國電動汽車產業的技術創新成果與經驗總結,與國際標準法規進行了充分協調,對提升新能源汽車安全水平、保障產業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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