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14年12月23日,國家標準計畫《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線裝置—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20141714-T-33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由TC114(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6年1月1日,國家標準《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線裝置—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GB/T 20234.2-2015)實施,全部代替標準《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線裝置—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GB/T 20234.2-2011)。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線裝置—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GB/T 20234.2-2015)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修訂情況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線裝置—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GB/T 20234.2-2015)與《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線裝置—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GB/T 20234.2-2011)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額定電流從不超過32A修改為不超過63A;
充電接口的額定電流值增加10A和63A;
備用觸頭擴展為三相充電功能;
增加了R4電阻;
刪除了控制導引電路與控制原理;
修改了充電接口控制導引觸頭和機械鎖的部分尺寸,增加了插座內的排水孔,密封圈修改為可選;
修改了插頭空間尺寸要求,並調整為規範性附錄。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國家電網公司、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南瑞集團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中心、許繼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比亞迪戴姆勒新技術有限公司、蘇州智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中心、重慶長安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安費諾精密連線器(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菲尼克斯電氣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廉玉波、周榮、武斌、王洪軍、朱道平、趙翔、尹家彤、黃偉、劉永東、邵浙海、孟祥峰、張天強、史雙龍、呂國偉、袁昌榮、王治成、徐梟、周光榮、帥強軍、陳凌、唐霧婺、李曉強、陳曉楠、趙久志、吳志強。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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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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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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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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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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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流充電接口的額定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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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充電接口的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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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尺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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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附錄)充電接口結構尺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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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附錄)車輛插座及充電模式3的供電插座安裝尺寸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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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規範性附錄)車輛插頭及充電模式3的供電插頭空間尺寸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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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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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線裝置—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GB/T 20234.2-2015)規定了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交流充電接口的通用要求、功能定義、型式結構、參數和尺寸。該標準適用於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的交流充電接口,其額定電壓不超過440V(AC),頻率50Hz,額定電流不超過63A(AC)。
註:如果交流充電接口的供電接口使用了符合《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2099.1)和《家用和類似用途單相插頭插座型式、基本參數和尺寸》(GB 1002)的標準化插頭插座,則該標準不適用於這些插頭插座。
引用檔案
GB/T18487.1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第1部分:通用要求 | GB/T20234.1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線裝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將會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能源局、
工信部等有關行業部門加強對該標準的宣傳培訓和貫徹實施,加快推動產業政策引用該標準,推動充電設施產品認證與準入管理制度使用該標準,促進充電設施和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按該標準組織生產,已建、在建充電設施要按該標準進行更新升級換代。同時,國家標準委將加快完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準體系,加強充電設施互操作性測試充電站安全防範、運營服務等配套標準的制定工作,為充電設施管理、運營、維護等各環節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能源局將加快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強化該標準的實施,進一步規範充電基礎設施行業準入,把符合該標準作為充電設施市場準入的條件之一,加強該標準的執行約束性和強制性。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能源局還將開展充電設施互操作性測試活動,開展充電服務平台的信息互通標準研製,實現充電結算的互聯互通,進一步提高設施通用性和開放性,促進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產業規範、健康、可持續發展。
意義價值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線裝置—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GB/T 20234.2-2015)的修訂全面提升了充電的安全性和兼容性。該標準對充電接口和通信協定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範,為充電設施質量保證體系提供了技術保障,確保了電動汽車與充電設施的互聯互通,避免了市場的無序發展和充電“孤島”,有利於降低因不兼容而造成的社會資源浪費,對促進電動汽車產業政策落地,增強購買使用電動汽車消費信心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有效避免因充電設施與車輛不兼容問題可能造成的社會資源浪費,方便電動汽車用戶使用,促進中國電動汽車和充電基礎設施快速發展。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線裝置—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GB/T 20234.2-2015)的發布實施,將為電動汽車基礎設施建設提供重要的技術和標準支撐,對健全中國新能源汽車標準體系、推動新能源汽車示範試點、促進中國新能源汽車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