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定理(Hobbes theorem)強調第三者在談判中作用的理論。 由17世紀英國哲學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l679)提出,故稱。認為,即使在談判沒有嚴重障礙的條件下,要想在合作剩餘的分享上達成一致,人們還是缺乏足夠的理性。必須藉助強有力的第三者迫使他們達成協定,以減少由於分歧所帶來的損失。應通過構建法律,使私人之間由於協調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達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