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雷州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雷州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雷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州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 隸屬:雷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湛江市有關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等相關工作方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發展工作,擬訂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體育產業融合發展。
(三)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擬定文化旅遊資源開發規劃,引導社會投資發展文化旅遊產業,開發文化旅遊產品,旅遊經濟運行監測,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發展;負責全市文化、旅遊、體育統計工作及行業信息發布。
(四)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人才隊伍建設。
(五)制定文化、旅遊、體育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發展,促進文化、旅遊、體育對外、港澳台及區域交流與合作,促進文化、旅遊市場推廣,負責雷州城市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市性重大旅遊、體育活動。
(六)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
(七)負責公共文化事業、旅遊業、體育事業發展工作,推進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息化建設。實施文化、旅遊、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建設。
(八)指導、管理全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工作,組織文物評估保護利用和考古項目實施,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文化遺產項目申報及文化遺產地管理工作。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對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監管,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旅遊、體育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工作。
(十)對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實施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電影、出版、旅遊、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監管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監管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視聽節目以及境外落地電視頻道,監管、指導、監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和安全播出,監管境外廣播電視節目的引進和播出。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管。
(十二)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由我市舉辦的湛江市內外體育比賽和參加湛江市以上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性體育競賽。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湛江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加強對涉及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管。推動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位化、社會化。
(十五)職責分工。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負責動漫、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市場監管,並對影視動漫、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市新聞出版局負責對出版環節的動漫進行管理,遊戲出版物網上出版發行由市新聞出版局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協調、財務等機關日常工作和後勤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調研、統計、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等工作;辦理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監督、指導財務、審計工作。
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紀檢、監察、黨群、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考核獎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推動本系統體制改革。
(二)文化藝術股(非物質文化遺產股)
擬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藝術創作、藝術生產和重大文藝活動;指導文藝團體業務建設、文化藝術教育、文化藝術科研工作;監督專業藝術考級活動。指導、管理文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辦涉外和涉港澳台地區文化藝術交流項目的審批、報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進文藝團體體制改革。
管理社會文化事業,規劃、指導、督促和協調城鄉各類民眾文化設施建設和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民眾文藝創作;管理、協調全市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整理、傳承、利用和保護等工作;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和村級文化室的設施和業務建設;負責民辦類非企業單位(文化)的審查和指導工作;負責社會藝術考級活動的監管和報批工作。
(三)文化市場管理股(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導監督各鎮(街)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和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擬定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設立和變更;負責娛樂、演出、遊戲、遊藝場所的備案;辦理藝術表演團體、文藝演出、經紀機構和市外、境外、港澳台地區藝術團體、個人來雷演出的審核、審批業務;負責動漫、網路遊戲、文物經營、藝術品交易市場的組織申報和日常監管工作;指導文化市場各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定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相關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參與、管理文化產業交流活動;推動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參與、協調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政策法規宣傳;負責指導局屬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負責文化產業發展和體制改革的研究、指導和協調工作;指導、協調本系統涉法問題的處理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聽證等工作。
(四)文物股(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編制文物博物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合理利用等工作;審核辦理文物保護單位、考古發掘、保護維修項目上報業務;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申報評選工作;監督文物事業專項經費的使用;指導全市博物館業務建設;承擔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廣播電影電視股
審核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電影發行和院線單位的設立與撤銷,審核廣播電視節目傳送經營業務、網路視頻點播節目、賓館飯店視頻點播節目;負責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安裝使用的審批及節目管理;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系統安全播出,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任務,處理違反宣傳政策、規定和導向等重大問題。監管有線數字付費頻道業務、網路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賓館飯店視頻點播節目、廣播電視節目(含廣告)播出、公共視聽載體的視聽節目播放、影視動漫和網路遊戲。指導、監管電影發行和放映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對在本市範圍內進行的電影、電視劇拍攝、製作進行協調監管;組織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建設;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的統計工作。
(六)新聞出版管理股(著作權股)
擬定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總量、結構、布局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圖書、報紙、期刊、內部資料出版、音像電子、網際網路等出版單位和印刷企業、音像複製企業、出版物發行、記者站、記者證的管理並承辦審核或審批其設立、登記、變更和註銷工作;負責著作權管理及對外交流活動,監督本市法定許可作品的使用工作,管理本市著作權國家享有的作品;承辦本市著作權契約審核、著作權登記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出版物質量檢測鑑定和網路出版內容信息監測鑑定工作;組織推進計算機軟體正版化工作,監管著作權中介機構和著作權貿易;承辦非法、違禁出版物及侵權盜版品的鑑定工作;組織對本市出版的報刊和有關出版物的審讀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指導本行業相關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直屬單位

雷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
雷州市圖書館
雷州市博物館
雷州市文化館
雷州市名城雷劇演出有限公司
雷州市電影公司

現任領導

郭藝傑(局長)、黃祥再(副局長)、陳文建(副局長)、李 迅(副局長)、鐘 全(副局長)、蔡 葵(副局長)、蔡舉坤(副局長)、馮慶才(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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