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事業和產業以及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推進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行業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
(四)管理全市性的重大文化、體育活動,統籌、協調和指導市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基層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建設,負責佛山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五)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
(六)負責文化、廣播電視、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行業信息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建設。
(七)統籌規劃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管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的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等,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重大工程。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一)指導文化、旅遊和經營性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市場發展,對全市文化、旅遊、經營性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經營性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市場。
(十二)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體育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行業正常秩序。
(十三)指導、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推進區域交流與合作,組織大型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進科技創新發展。
(十四)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指導和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工作發展和競技體育項目設定與布局,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審核本市承辦的國際(雙邊)、全國、全省體育比賽並提出建議,負責在本市舉辦的重大體育競賽和市以上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協調及統籌安排;負責監督體育彩票代銷者行為;指導體育場館管理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組織和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播電視局、省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承接已由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下放地級市的有關行政許可事項,逐步擴大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部分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委託範圍。加強對涉及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領域安全事項的監管。推動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位化、社會化,扶持基層、欠發達地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七)關於職責分工。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對電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市新聞出版局負責對動漫、網路遊戲的出版環節進行管理。市委宣傳部負責佛山人民廣播電台、佛山電視台的宣傳業務和輿論導向;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負責佛山人民廣播電台、佛山電視台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財務、會務、機要、檔案、應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保障、建議提案辦理、綜合協調、創文等工作。統籌、協調信息化建設。統籌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安全生產工作。統籌社會組織管理和全市節慶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總體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調研、信息、宣傳,起草重要檔案及總結報告等。承擔本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統籌協調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聽證程式、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本部門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
(三)藝術科
擬訂全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國家、省、市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市專業藝術場館及旅遊場所演藝工作。推動藝術資源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負責本科室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公共服務科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政策措施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推動文化、旅遊和體育公共服務。統籌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和推動文化惠民工程、旅遊便民惠民和志願服務。指導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工作。負責本科室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全市文化、旅遊、體育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培育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指導、促進品牌建設發展。推動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對外投資和貿易工作,指導文化、旅遊和體育裝備技術提升。負責監督體育彩票代銷者行為。負責本科室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文化遺產科
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博物館事業建設。組織、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科室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七)廣電網路科
擬訂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監管廣播電視、信息網路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影視動漫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配合上級部門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從業人員執業資格證審查報批。負責本科室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八)資源開發科(交流合作和推廣科)
承擔文化、旅遊和體育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擬訂文化、旅遊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推進文化遺產資源合理利用,協調指導旅遊景區開放開發工作。推動旅遊扶貧相關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負責佛山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指導和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重要旅遊節慶、旅遊會展、旅遊行銷活動。負責本科室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九)行業和市場管理科(審批服務科)
擬訂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督管理,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等工作。指導、監督高危性體育經營活動。指導規範相關行業和企業以及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有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全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競技和青少年體育科
擬訂競技體育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體育競賽計畫,管理與監督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指導和推動青少年體育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運動隊訓練備戰,參加省級以上比賽。組織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和青少年體育比賽。承辦省級以上大型賽事。指導和檢查評估全市各級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體育訓練工作。指導學校體育的開展,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監督二級裁判員和二級運動員核准工作。指導體育科研和開展反興奮劑工作等。負責本科室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綜合執法一科
統籌全市文化、文物、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市場(統稱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執法專項行動和重大的、跨區的執法活動。負責受理、協調、督辦市場舉報、投訴。負責執法車輛和執法裝備等設施的管理。負責本科室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綜合執法二科
制定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各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對全市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審查和法制審核。組織實施執法業務培訓。
(十三)人事科
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做好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相關專業職稱評審。組織實施並指導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一)佛山市圖書館
負責文獻的收藏、開發、研究和利用;開展對基層圖書館(室)的業務輔導;加強館際文化交流和學術研究,編輯學術刊物;牽頭組織推進全市圖書館文化共享工程、數字圖書館和聯合圖書館建設等。
(二)佛山市博物館
開展對歷史文物和自然標本的發掘、保護、徵集、收藏和研究;舉辦歷史、文化、藝術、自然和科技等兼具歷史人文價值和科學藝術趣味的陳列展覽;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向公眾傳播歷史文化知識和自然科學知識;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規劃和工作規範,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交流傳播工作。
(三)佛山市文化館
組織民眾性文化藝術活動;開展文化藝術知識技能培訓;組織業餘文藝作品創作;指導全市各級文化館(站、室)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工作;輔導基層文化工作骨幹和社會文藝團隊;開展民眾文化理論研究和對外民間文化交流等。
(四)佛山市藝術創作院
負責全市專業藝術創作的規劃、組織和實施,承擔廣東省交給我市的藝術創作任務;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文學、戲劇、影視、繪畫、雕塑、現代陶藝、民間工藝等藝術門類的創作、研究、展覽等活動;負責組織、策劃和實施全市性的重大專業藝術活動,為地方文化事業發展提供諮詢服務。
(五)佛山粵劇傳習所
傳承和創新粵劇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承擔粵劇公益演出、創作,推動粵劇藝術發展。
(六)佛山市祖廟博物館
負責對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佛山祖廟等進行維護、管理和利用;做好所轄文物保護單位歷史環境的控制以及古建築等的安全防護工作;收集整理地方性和民俗性的史料和文物,舉辦具有歷史性和民俗性的多樣化的陳列展覽;承擔重大接待任務;組織開展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編輯出版相關的著作、圖片集和其他普及讀物;為市、區兩級博物館徵集文物藏品和歷史資料;開展相關的文物信息調查、資料整理工作;為廣大文物愛好者提供文物鑑賞、交流平台,提高本地區收藏和鑑賞文化水平;發揮宣傳國家保護文物方針政策的視窗作用;為市民及公安、海關、工商等部門提供文物鑑定和諮詢服務等。
(七)佛山市演藝中心
承擔電影放映、社會公益文化宣傳、藝術演出等任務;為全市大型民眾性文化活動、重大比賽和社會公益性團體活動,以及國內外文藝演出交流活動提供場地;承擔公益演出、對佛山大劇院的駐場監管、藝術交流培訓任務;承擔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任務。
(八)佛山市體育運動學校
承擔體育中等學歷教育及中國小的基礎文化教育,培養高水平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和體育專業人才,組織參加全國、省青少年錦標賽,及全運會、省運會和市運會的競技體能比賽等活動。
(九)佛山市體育場館中心
負責市體育館和世紀蓮體育中心及世紀蓮體育游泳中心的運營管理工作;承辦各級體育競賽的具體工作;負責民眾性體育競賽的組織、集訓、參賽工作;負責培訓裁判員和民眾體育骨幹;對全市體育設施標準化、規範化進行技術指導;組織體育用品供應。
(十)佛山市體育彩票中心
負責中國體育彩票在全市代銷及代銷單位的資格審查。負責市體育彩票的發行和銷售管理。
現任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