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認定
事項條件
已辦理失業登記、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未由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已求職3個月經努力仍未找到工作的深圳市戶籍下列人員,可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1)女40周歲(含40周歲)、男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人員。
(2)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人員。
(3)夫妻雙方年齡都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上的人員。
(4)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5)需供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
(6)原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
(7)隨軍家屬。
零就業家庭認定條件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人員,可申請認定為零就業家庭:
(1)家庭成員均為本市戶籍;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
(3)有勞動能力、就業願望和求職記錄;
(4)持有效失業證的家庭成員無一人就業。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認定為零就業家庭:
(1)未承擔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身人員;
(2)家庭成員中有一人或以上正由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寶安、龍崗和光明新區農轉居失業人員由股份合作公司繳交社會保險的不受此條件限制);
(3)家庭成員雖未辦理就業登記
手續、未繳納社保險,但有證據證明有超過最低工資標準的其他收入。
事項程式
(1)申請
符合本通知規定認定條件的失業人員,到其戶籍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視窗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資料:
①《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或《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申請登記表》;
②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③失業證;
④已求職證明材料。
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人員申請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或喪偶證明;其中撫養非婚生子女的單親家庭,需提供街道計畫生育部門開具的計畫生育證明。
以夫妻雙方年齡都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上的人員申請的,需提供結婚證。
以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申請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及領取“低保”生活費存摺。
以需供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申請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證明。
以原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申請的需提供工程兵本人退伍證及結婚證。
以隨軍家屬申請的,需提供部隊批准檔案、市軍轉辦審核檔案、現役軍人證明及結婚證。
以居住地申請的還需提供相關房產證明或其他居住證明。
(2)審核認定
①社區勞動保障視窗應及時核實申請資料,申請資料完備的,應當場向申請人出具受理資料回執,並將申請人情況進行3個工作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上報給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
②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應於3個工作日完成初步審核調查,符合條件的,上報給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審核;
③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通過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或社區勞動保障視窗通知到申請人。
就業困難人員或零就業家庭身份的取消和重新認定
(1)身份取消
就業困難人員或零就業家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就業困難人員或零就業家庭身份:
①從認定之日起6個月內2次未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就業指導的;
②12個月內2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就業推薦或用人單位同意招用但本人無正當理由不上崗的;
③經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推薦上崗後,本人無正當理由辭工的;
④認定後未就業又由單位繳交社會保險的(
寶安、
龍崗和光明新區農轉居失業人員由股份合作公司繳交社會保險的不受此條件限制);
⑤向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提供虛假信息,與用人單位串通騙取崗位補貼的;
⑥因夫妻雙失業給予困難認定後,一方已實現就業,另一方如不符合其他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或其中一方有上述5種情況之一的,夫妻雙方不再屬於就業困難人員;
⑦零就業家庭成員中已經有1人實現就業的,零就業家庭身份取消。
(2)重新申請認定
就業困難人員或零就業家庭在身份取消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重新申請認定:
①上述第1至4項取消身份超過6個月的;
②上述第5項取消身份超過12個月的;
③就業困難或零就業家庭人員在實現就業並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後,非本人原因在1個月內又失業的(不需再次公示)。
優惠政策
1.發放《
再就業優惠證》。對符合條件並經認定的零就業家庭,確定1名有勞動能力並有就業願望的家庭成員作為重點援助對象,及時核發《再就業優惠證》,並在“就業困難對象類型”中註明“零就業家庭”。
2.就業獎勵補貼。對安置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的用人單位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為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20%,同時每安置1人給予一次性1000元獎勵補貼;對通過自主創業、組織起來就業或靈活就業的零就業家庭,給予一次性1000元獎勵補貼。
3.社會保險補貼。對安置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的用人單位,均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領取《再就業優惠證》零就業家庭成員靈活就業後,個人自願申報就業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憑相關證明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基本養老保險每人每月定額補助130元,基本醫療保險每人每月定額補助10元。
4.職業介紹補貼。對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為零就業家庭推薦就業,並與用工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 (勞務協定)的,給予一次性100元職業介紹補貼。
5.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對零就業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成員參加技能培訓的,給予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對零就業家庭子女考入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學習的,每一學年給予1000元補貼。
6.就業服務援助。對有就業願望的零就業家庭制定一份就業服務檔案,實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根據其自身素質、家庭情況、求職意願、培訓要求等不同需求制定援助計畫,疊加使用再就業扶持政策措施。對有較強勞動能力和急需就業的零就業家庭成員,要簽訂一份就業服務承諾,保證一定時間內免費提供三次崗位推薦、一次職業指導、一次職業技能培訓推薦。
7.就業崗位援助。針對零就業家庭特點,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各地就業資金結餘部分要重點用於開發新的公益性崗位,實現對零就業家庭就業托底安置。要實行相應政策扶持,鼓勵各類用人單位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實現穩定就業。在繼續做好社區保潔、保綠、保全等崗位開發的基礎上,通過發展非正規就業組織,有組織地開發社區配送、小區物業管理、病殘(疾)人看護、小學生接送、維修等社區就業崗位。積極推廣居家就業的模式。通過發展手工編織、縫紉織補、簡單加工等家庭手工業和居家養老護理、小飯桌等形式,使有勞動能力但受一定條件限制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居家實現就業再就業。通過送崗到家、送人上崗等有效形式,使有就業願望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及時了解崗位信息,儘快實現就業。
8.創業服務援助。對有創業願望和能力的零就業家庭成員,要優先納入“創業扶持工程”的服務範圍,為其提供政策、場地、培訓、服務、維權等多方面扶持,鼓勵、支持其自主創業。
9.生活援助。積極協調民政、教育、衛生、工會、婦聯等部門,將零就業家庭作為社會救濟、社會捐助的重點對象,給予生活、就醫、子女就學等援助。
10.“一對一”結對援助。各級領導幹部和共產黨員要帶頭深入零就業家庭,實行結對幫扶,並確保幫扶到底。
農村“零就業家庭”是指本市農業戶籍家庭中,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既未從事一產(農、林、牧、副、漁)經營項目,又均進行了轉移就業登記,且無一人在二、三產業就業的家庭。
非農業戶籍人員與農業戶籍人員組成的家庭,其非農業戶籍成員符合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條件,其農業戶籍成員符合農村“零就業家庭”成員條件的,計為城鎮“零就業家庭”。
零就業家庭是指城鎮居民家庭成員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願望的人員均處於失業或離崗狀況的家庭。這裡有三個要素:一是在勞動年齡內,二是有勞動能力,三是處於失業離崗狀態,滿足這三條就是零就業家庭。
具體程式:到社區申報,社區核實後,報街道認定,最後報縣(市)區就業局備案。社區要把關的,要向社區居民公示,如果被認定為零就業家庭,那么可以得到相關的政策援助。
重大問題決定
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2006年10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全面分析了形勢和任務,研究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若干重大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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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
社會和諧是我們黨不懈奮鬥的目標。新中國成立後,我們黨為促進社會和諧進行了艱辛探索,積累了正反兩方面經驗,取得了重要進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黨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積極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促進社會和諧進行了不懈努力。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對社會和諧的認識不斷深化,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的地位,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取得新的成效。經過長期努力,我們擁有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種有利條件。
新世紀新階段,我們面臨的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對的挑戰也前所未有。和平、發展、合作成為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同時,國際環境複雜多變,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影響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我們仍將長期面對已開發國家在經濟科技等方面占優勢的壓力。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不斷加強,綜合國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顯著改善,社會政治長期保持穩定。同時,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任務艱巨而繁重。特別要看到,我國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這種空前的社會變革,給我國發展進步帶來巨大活力,也必然帶來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我們黨要帶領人民抓住機遇、應對挑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推向前進,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方面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體制機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還不健全;一些社會成員誠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領導幹部的素質、能力和作風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適應;一些領域的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危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沒有矛盾,人類社會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進步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的持續過程。我們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居安思危,深刻認識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科學分析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全黨同志要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一切從實際出發,自覺按規律辦事,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量力而行、盡力而為,有重點分步驟地持續推進,切實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為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抓緊抓好。
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
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
到二0二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會就業比較充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係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創造活力顯著增強,創新型國家基本建成;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秩序良好;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實現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目標,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遵循以下原則。
--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必須堅持科學發展。切實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轉變增長方式,提高發展質量,推進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必須堅持改革開放。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適應社會發展要求,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改革措施的協調性,建立健全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
--必須堅持民主法治。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法律意識,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法制化、規範化,逐步形成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維護人民民眾的主體地位,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形成促進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
三、堅持協調發展,加強社會事業建設
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取決於發展的協調性。必須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為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同時,更加注重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一)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貫徹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加快建立有利於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機制,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業不斷增效、農村加快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的各項權利,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強化支農惠農政策,增加國家對農業和農村投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調整最佳化農村經濟結構,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發展壯大縣域經濟。加大扶貧力度,完善扶貧機制,加快改善貧困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各級政府要把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轉向農村,國家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和固定資產投資增量主要用於農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村的比重。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從嚴控制征地規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補償標準,探索確保農民現實利益和長期穩定收益的有效辦法,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加強對農民的宣傳教育,加快培養新型農民,充分發揮廣大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二)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繼續推進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鼓勵東部地區率先發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顯、優勢互補的區域產業結構,推動各地區共同發展。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困難地區的扶持。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重點用於中西部地區,儘快使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得到改善,逐步縮小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以及糧食主產區、礦產資源開發地區、生態保護任務較重地區的轉移支付,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的支持。支持經濟發達地區加快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和產業轉移,扶持中西部地區優勢產業項目,加快這些地區的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變。鼓勵東部地區帶動和幫助中西部地區發展,擴大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的對口援助,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市場為紐帶、企業為主體、項目為載體的互惠互利機制。繼續發揮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作用,推進天津濱海新區等條件較好地區開發開放。建立健全資源開發有償使用制度和補償機制,對資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難地區經濟轉型實行扶持措施。
(三)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發展和諧勞動關係。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實現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實行促進就業的財稅金融政策,積極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創業培訓和再就業培訓。深化戶籍、勞動就業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完善人員流動政策,規範發展就業服務機構。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職能,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加強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指導和服務。擴大再就業政策扶持範圍,健全再就業援助制度,著力幫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度和集體協商制度,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加強勞動保護,健全勞動保障監察體制和勞動爭議調處仲裁機制,維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合法權益。
(四)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建設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傾斜,逐步縮小城鄉、區域教育發展差距,推動公共教育協調發展。明確各級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責,保證財政性教育經費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逐步使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在農村並逐步在城市免除義務教育學雜費,全面落實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加快發展城鄉職業教育和培訓網路,努力使勞動者人人有知識、個個有技能。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長,注重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和就業能力、創業能力。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階段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制度,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鼓勵社會捐資助學。規範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提高師資特別是農村師資水平。改進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提高師生思想道德素質。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積極發展繼續教育,努力建設學習型社會。
(五)加強醫療衛生服務,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強化政府責任,嚴格監督管理,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為民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發展婦幼衛生事業,加強醫學研究,提高重大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和醫療救治能力。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點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路和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落實經費保障措施。實施區域衛生髮展規劃,整合城鄉醫療衛生資源,建立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大醫院和社區衛生機構雙向轉診、高中級衛生技術人員定期到基層服務制度,加強農村醫療衛生人才培養。推進醫療機構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理順醫藥衛生行政管理體制,推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強化公立醫院公共服務職能,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規範收支管理,糾正片面創收傾向。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整頓藥品生產和流通秩序,保證民眾基本用藥。加強食品、藥品、餐飲衛生監管,保障人民民眾健康安全。嚴格醫療機構、技術準入和人員執業資格審核,引導社會資金依法創辦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有資質人員依法開業,方便民眾就醫。大力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發展。
(六)加快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滿足人民民眾文化需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把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作為保障人民文化權益的主要途徑,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共同發展。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加強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捐助和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先安排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設項目,突出抓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社區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完善文化產業政策,培育國有和國有控股骨幹文化企業,鼓勵非公有資本依法進入文化產業,以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發展,推動集約化經營,提供價格合理、形式多樣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增強文化產品國際競爭力。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加強城鄉社區體育設施建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提高競技體育水平。
(七)加強環境治理保護,促進人與自然相和諧。以解決危害民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最佳化產業結構,發展循環經濟,推廣清潔生產,節約能源資源,依法淘汰落後工藝技術和生產能力,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實施重大生態建設和環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統籌城鄉環境建設,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加快環境科技創新,加強污染專項整治,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重點搞好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價格政策,建立生態環境評價體系和補償機制,強化企業和全社會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完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管理體系,嚴格環境執法,加強環境監測,定期公布環境狀況信息,嚴肅處罰違法行為。穩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等問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