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霄縣擔保基金審批小組議事規則

雲霄縣擔保基金審批小組議事規則由雲霄縣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導語,正文,

導語

為了提高擔保審批工作效率,進一步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特制訂本議事規則。

正文

第一條 審批小組會議制度
(一)審批小組主任委員由村支書擔任,村主任、一名村幹部和2到4名入股農戶代表或村民代表組成審批小組,指定一名村幹部作為記錄員。審批小組主要是負責審批本村村民貸款擔保問題。審批小組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會議必須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參加方為有效。
(二)審批小組會議定期召開一次,有下列情況的可以隨時召開。
1、主任委員認為必要時;
2、拓展擔保業務遇特殊情形時;
(三)審批小組會議表決應定遵循“集體審議、明確發表意見、多數同意通過”的原則,全部意見應當記錄存檔。
(四)審批小組會議應實事求是的發表個人意見,每位委員享有一票表決權,同時應嚴格遵守會議的保密制度,不得對外泄露審議情況。
第二條 審批小組會議內容與程式
(一)會議準備與內容
1、業務人員負責向審批小組匯報對申保人擔保調查情況。
2、會計負責對業務審查申請材料的審核,審核內容主要圍繞各類風險的事前防範與控制。
(二)會議程式
1、由業務員詳實介紹借款人以及反擔保人情況以及調查情況及審批意見。
2、由各委員對申保人資信狀況、經濟實力、償債能力、反擔保人等情況進行了解並充分討論。
3、由各委員對申請進行表決,應明確發表個人意見,即“同意”或“不同意”。各委員表決採取記名員進行統計,按照多數通過原則,確定審批結果。記錄員應當保密各委員投票的表決意見。
4、審批結論。對審批小組最後形成的意見,由業務員形成統一擔保意見書,同意擔保意見書,寫明審批小組人數、同意票數,是否同意,加蓋擔保基金公章,負責人簽字,合作金融機構或雲霄縣支農信貸協會據此受理業務。
第三條 審批小組會議流程
(一)審批小組會議應對所議事項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作為所議事項的正式證明,會議記錄應包括:
1、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主持人姓名;
2、出席會議委員的姓名;
3、貸款申請情況及其他;
4、委員的表決意見;
5、每一審批決議的表決結果(表明結果應載明贊成和反對的票數);
6、會議決議的日期。
(二) 出席會議的委員和記錄員應在會議記錄上籤名。
(三)業務員按照文書檔案管理制度負責保存會議材料和會議記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