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雲南省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成立於2003年4月,前身是1951年3月成立的麗江縣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玉龍納西族自治縣文筆路3號。全院現有人員5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2.3%,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玉龍縣人民法院現設有政治處、紀檢組、辦公室、研究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監察室、審管辦、法警隊、人民陪審員辦公室、石鼓中心人民法庭、鳴音中心人民法庭及院機關黨總支等共19個機構。
法院建設
近年來,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以“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堅持執法辦案第一要務,依法懲處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以社會和諧為價值追求,注重民商事案件調解和行政審判工作,促進社會和諧;以保障權益為根本使命,全力破解執行難;加強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促進依法妥善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加強流動法庭建設,加大巡迴辦案力度,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深入校園、企業、鄉村,廣泛宣傳法律知識;充分發揮司法建議作用;深入開展立案信訪視窗建設,認真接待來訪民眾,及時處理來信,實現了“赴省進京零上訪”;積極開展司法救助,為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緩、免交訴訟費,確保弱勢群體的訴權;大力加強“雙語”法官培養,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良,公正廉潔的高素質法院隊伍,連續12年實現了幹警違法違紀“零投訴”,於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院。
所獲榮譽
因工作實績突出,於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院”,曾先後獲得“全省優秀基層人民法院”、“雲南省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雲南省園林單位”等稱號;石鼓人民法庭先後兩次被雲南省高院授予“全省十佳優秀基層法庭”稱號。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