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旅遊涉外定點餐館評定管理試行辦法

雲南省旅遊涉外定點餐館評定管理試行辦法是現行的雲南省關於涉外定點參觀的具體評定以及管理的施行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旅遊涉外定點餐館評定管理試行辦法
  • 發布單位:雲南省旅遊局
  • 發布日期:1992年6月6日
  • 生效日期:1992年6月6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2303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2-06-06
【生效日期】1992-06-0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雲南省旅遊涉外定點餐館評定管理試行辦法
(1992年6月6日雲南省旅遊局發布)
第一條為促進旅遊涉外定點餐館的規範化管理,提高旅遊餐飲服務質量,維護雲南旅遊的良好聲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旅遊涉外定點餐館的必備條件:
一、必須具有工商、衛生等部門發放的許可證,主動自覺接受旅遊行業管理,接受物價、稅務、外匯管理、審計、公安等有關部門監督。
二、外部環境
1.餐館附近不得有公廁、垃圾集中點、菜市場、露天攤販市場等。
2.旅行車輛可以直達餐館門口;
3.有可停放三輛以上大型客車的車輛停放點。自備停放點須經當地旅遊局踏勘認定;路邊停放須有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證明。
三、內部設施:
1.餐位數不得少於100個餐位數,餐桌要配有轉盤、桌布、選單。
2.每10平方米不得少於一個換氣扇,保持室內空氣清新。
3.餐廳要有音響設備,不開舞樂餐的要播放輕音樂。
4.必要的花草裝飾。
5.廚房牆面瓷磚不應低於兩米,套用防滑材料滿鋪地面;冷菜間與熱菜間分開,並有充足的冷庫;洗碗間位置合理;廚房內不得堆放垃圾;廚房內溫度適宜,有充足的排風措施。廚房與餐廳之間,有起隔間、隔熱和隔氣味作用的彈簧門。廚房灶眼不得少於二個,排污、排水、排煙、通風系統要有環保部門的合格證明。
6.分設供男、女賓分別使用的衛生間,必須配備至少一個抽水恭桶、洗手盆、衛生紙、紙筐、男用便器,並配有換氣扇。
四、人員配備
1.廚房要配有至少一名二級廚師、一名三級廚師、一名三級以上麵點師;
2.餐廳服務員不少於10人,其中60%以上要具備職業學校證書或在其他飯店、餐館工作一年以上的證明,服務符合規範。
五、餐食要有特點,創立公認的“代表菜”,並提供旅遊團隊菜譜四套,保證餐食質量。
第三條申報程式
一、徵得主管部門的同意,並出具有關證明;
二、填報《雲南省旅遊涉外定點餐館申報表》;
三、由地、州、市旅遊局初審,合格後報省旅遊局確認,頒發《旅遊經營許可證》和《雲南省旅遊涉外定點單位》標誌牌,並申辦外匯帳戶。
第四條經省旅遊局批准為旅遊涉外定點餐館的,可以接待旅行社組織的海外旅遊團隊。未經批准經營旅遊涉外定點業務的餐館,不得接待海外旅遊團隊,旅行社不得安排海外旅遊團隊到非定點餐館就餐。
第五條違反本辦法或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省旅遊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警告、限期改正、停業整頓、撤銷定點資格的處罰,並會同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1、降低服務標準和餐飲質量,損害旅遊者利益的;
2、旅遊者投訴較多,造成嚴重影響的;
3、發生食物中毒、火災等重大事故的;
4、拒絕接受省旅遊局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弄虛作假欺騙檢查人員的。
第六條本辦法由省旅遊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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