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馬市文化旅遊局

義馬市文化旅遊局

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士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馬市文化旅遊局
  • 地點:義馬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 :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直屬單位,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文化、文物、新聞出版、旅遊(外事僑務、僑聯)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旅遊(外事僑務、僑聯)工作的政策、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旅遊(外事僑務、僑聯)事業發展戰略,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旅遊(外事僑務、僑聯)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文化、文物、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比例關係,指導全市文化體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學專業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學藝術的發展;組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擬訂全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文物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文物、旅遊(外事僑務、僑聯)及新聞出版設施建設。
(五)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協調、推動各類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
(六)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研究、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七)制定全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旅遊僑聯繫統職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旅遊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定工作。
(八)制定全市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旅遊業科技研究和發展規劃,推動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和旅遊(僑聯)業的科技進步。
(九)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擬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管理全市演出市場和電影市場,研究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十)管理全市新聞出版事業。制定新聞出版業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對全市書報刊市場、印刷業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紀活動;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組織查處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組織開展全市性“掃黃、打非”活動。
(十一)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制定對外文化交流規劃,指導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二)發揮旅遊行政管理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三門峽市有關旅遊事業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制定我市旅遊業發展規劃、計畫、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向上級旅遊主管部門申報全市保護、開發、建設和利用旅遊資源的投資立項;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協調、指導旅遊商品的研製、生產與銷售;負責旅遊接待和指導全市旅遊經營單位的外資引進工作;負責全市經營旅遊業的旅行社(旅遊公司)、旅遊涉外(星級)飯店、旅遊區(點)、旅遊涉外定點單位、旅遊車船公司及其他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的初評、申報和管理工作;歸口管理旅遊涉外事務,管理和監督出(國)境旅遊業務;制訂旅遊定點企業的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交通以及旅遊保險、旅遊安全和旅遊娛樂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旅遊服務質量;組織全市旅遊業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產品促銷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大型節慶活動,制訂與組織實施旅遊市場開發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市旅遊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負責旅遊行業的崗位資格認證,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的工作;貫徹和執行國家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具體實施措施和辦法,並進行督促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綜合性文化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執法監督、執法檢查和行政複議應訴及文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綜合、協調、檢查、督促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文秘、保衛、信訪、檔案和信息處理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有關規定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單位的工作目標制訂檢查、督促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研究擬訂並監督實施藝術教育、文化系統職工教育、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文物、旅遊、新聞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幹部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局直屬單位的老幹部工作。
文化藝術科
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訂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綜合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進圖書館的標準化、現代化建設,負責圖書文獻古籍的保護工作;承擔全市性文化社團的資格審查。
管理全市藝術事業,編制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學藝術創作於藝術生產;協調文藝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研究指導藝術改革工作;組織參加地市以上文藝賽事活動,協調全市性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藝術活動;管理文學和藝術研究活動。
文化市場新聞出版管理科
歸口管理全市文藝演出和文化娛樂市場,研究擬定、管理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和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調查文化市場發展態勢;審核娛樂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頒發全市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審核文化藝術培訓、美術品收售(畫廊、畫店、美術品公司)、美術品拍賣單位的設立;審核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設立;負責市直屬及在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開辦電影放映許可的審批;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開辦音像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單位的審核。
貫徹執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市新聞、出版、著作權規定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發展戰略、總體布局、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查處侵犯著作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管理全市書報刊市場,承辦圖書、音像和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的建立、專業分工和項目變動的申報工作;管理全市印刷行業,審批新辦市內報刊、印刷廠、出版物批發零售單位;負責報紙、期刊、印刷企業的年檢和質量監督,查處報紙、期刊和報刊、期刊社以及印刷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制訂全市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查處非法報刊、非法出版活動;負責對單位印刷內部連續性資料、設立出版物印刷企業的審核;負責對單位一次性資料印刷、印製的審核;負責電子出版物零售、出租的審批;指定書報刊市場整頓清理辦法、規定並指導實施,協調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負責“掃黃、打非”活動的組織工作;組織報紙、期刊、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的審讀、審視、審聽和鑑定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制定全市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標準化規劃並指導實施,協調管理新聞出版行業的科技工作。
文物旅遊科
貫徹落實國家文物法律、法規,做好全市地上、地下和館藏文物安全保護與搶救工作,並加大文物法規宣傳力度,提高全市人民民眾文物保護意識。
制定全市旅遊行業的行業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各類旅行社和星級賓館、旅遊涉外定點飯店(餐館)的初審、初評、報批和管理;負責制定全旅遊行業員工年度培訓計畫,負責全市旅遊區(點)的管理和經營許可證質量等級評定的初審工作;負責旅遊保險的實施、監督和檢查;負責全市旅遊資源調查和重要旅遊資源開發規劃的制定;負責制定全市旅遊(外事僑務、僑聯)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旅遊服務質量;指導全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工作;負責處理旅遊涉外事件及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的管理、服務工作。

領導信息

高新超 總支書記、局長
高新超,男,1959年12月出生,本科文化程度,文化旅遊局總支書記、局長。
1980年4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4月至1982年2月在嵩縣人事局工作;1982年2月至1984年2月在嵩縣舊縣鄉工作;1984年2月至1987年3月在千秋鄉財政所工作,任副鄉長;1987年3月至1989年12月在義馬市保險公司工作;1989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義馬市體改委工作;1995年12月至1997年9月在義馬報社工作,任報社副總編;1997年9月至1999年3月在義馬市建設局工作,任總支副書記、副局長;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在義馬市信訪局工作,任副書記、副局長;2000年3月至2003年12月在義馬市信訪局工作,任書記、局長;2003年12月至今在義馬市文化旅遊局工作,任總支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黨務、行政全面工作。
芮保健 副局長
芮保鍵,男,漢族,1959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專文化程度,義馬市文化旅遊局副局長。
1976年9月至1978年12日在義馬市常村鄉義馬村下鄉;1978年12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82年2月至1985年5月在義馬市委辦公室工作;1985年6月至1989年12月在市檔案局工作;1990年3月至1997年11月在市紀檢委工作,任檢查室主任;1997年12月至1998年3月在市技術監督局工作,任副局長;1998年3月至2004年12月在義馬市千秋鎮工作,任黨委委員、副鎮長;2004年12月至今在市文化局工作,任副局長。
工作分工 文化
李新敏 副局長
李新敏,男,漢族,1960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專文化程度,政工師職稱,義馬市文化旅遊局副局長。
1980年3月至1988年5月在英豪煤礦宣傳部工作,任理論幹事,期間,1985年9月至1987年9月在中央電大三門峽分校脫產學習,1988年6月至1994年11月在義馬市商業局工作,先後任物價科副科長、製鞋廠廠長、工藝繡品廠廠長、肉聯廠常務副廠長,1994年12月到市委宣傳部通訊組(後改新聞科)工作,1997年4月至2004年11月任宣傳部辦公室主任。2004年11月任義馬市文化旅遊局副局長至今。
工作分工 旅遊

直屬單位

義馬市文物地質鑽探隊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
2、負責義馬市區及周邊鄉村大、中、小型基建項目的文物鑽探工作;
3、勘探地下文化遺存的分布情況;
4、為文物保護考古發掘、科學研究和基建項目提供可靠資料;
5、為建設單位提供地下隱患,保護地下文物保護。
義馬市鴻慶寺石窟文物保護管理所
1、制定石窟保護事業發展規劃。
2、負責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石窟所有浮雕、石刻及其他設施的絕對安全。
3、負責必要的外事活動和對外交流工作。
4、管理和處理石窟的業務、協調當地的工農關係。
義馬市文物管理所
1、貫徹落實國家、省、三門峽市及義馬市“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河南省<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各項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文物保護的法規政策、制度、辦法,建立健全檢查、監督機制。
2、協調全市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宣傳等業務工作。
3、草擬我是博物館的規劃、建設和對市博物館(紀念館)之間的寫作交流工作。
4、負責申報全市境內的文物鑽探、保護維修項目,根據國家規定標準擬定工程標準,並在文化旅遊經批准後,進行監督和檢查。
5、指導、監督文物經營單位的購銷活動和經營方式,加強對市內文物市場活動的控制和管理。
6、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保護中的一切問題,協助有關部門檢查和處理文物失竊、破壞、盜掘、走私等案件。
7、擬定文物事業單位經費預算,監督檢查經費使用情況。
8、負責全市文物(外事)工作,擴大對外文物宣傳交流。
9、負責全市文物系統人才培養工作,加強文物隊伍建設。
10、指導全市所屬文物機構科學研究和文物保護科學技術推廣。
11、承辦市政府、三門峽市文物局、義馬市文化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義馬市文化館
1、通過各種民眾文化藝術活動,向廣大人民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和共產主義思想教育。
2、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
3、組織輔導民眾業餘文化創作隊伍,蒐集、整理當地民族、民間和文學、藝術遺產。
義馬市圖書館
圖書館是採購國家正式出版的各類健康有益的書刊報紙供廣大人民閱讀學習,以提高知識,增長才幹,更好地為國家、為社會服務的公共事業單位,一座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知識寶庫,是傳播人類文明的重要視窗。
義馬劇院
義馬市珠江路文化城院內
1、貫徹黨的“百花齊放”、“推陳出新”的文藝方針,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為人民的娛樂提供活動場所。
2、服務好市委、市政府召開的政治會議及社會各種經濟文化活動。
3、接待各類藝術表演團體,活躍民眾文化生活,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方位的文化需求。
4、對外宣傳義馬,對內進行愛祖國、愛社會主義、遵守社會公德教育。
義馬市豫劇團
1、貫徹執行黨的文藝工作路線、方針、政策。
2、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的文藝方針。
3、組織創作編排文藝節目參加省、市文藝調演和匯演。
4、配合縣委、縣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組織創作編排文藝節目開展演出和送戲下鄉為農村農民演出。
5、指導農村基層開展文藝活動,創作編排文藝節目。
6、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以及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地址

義馬市珠江路中段文化城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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