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政府關於促進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實施意見

《雲南省政府關於促進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實施意見》意在為進一步促進雲南省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穩定,增加地方稅收,活躍城鄉市場,擴大就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政府關於促進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實施意見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 2000-07-11
  • 生效日期】:2000-07-11
基本信息,條例內容,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2302
【發布文號】雲政發[2000]113號
【發布日期】2000-07-11
【生效日期】2000-07-1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實施意見
(雲政發〔2000〕113號2000年7月11日)

條例內容

根據省委六屆八次全會通過的《中共雲南省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精神,為進一步促進我省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中小企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認識
1.改革開放以來,我省中小企業發展迅速,已占全省企業總數的99.3%,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穩定,增加地方稅收,活躍城鄉市場,擴大就業,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最具活力和發展潛力的企業群體。
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無論是思想認識,政策指導,還是中小企業自身改革和發展等方面,都還存在許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一些地區和部門對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還存在著疑慮,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各級政府和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把認識統一到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上來,提高對扶持、促進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2.要按照省委提出的“進一步放開搞活中小型企業”的要求,遵循“積極扶持,合理規劃,分類指導,搞好服務”的原則,堅持“放小”與“扶小”結合,堅持多種形式並舉的改革。積極調整結構,突出重點,加大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培育社會服務體系,促進不同所有制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
二、推進中小企業深化改革,加快結構調整步伐
3.加快結構調整是今後一個時期經濟工作的主要著力點。要抓住國家實施結構調整戰略的有利時機,按照有進有退原則,加大力度調整好中小企業的組織結構和產品結構,促進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今後,在一般性競爭領域、特別是縣以下原則上不再投資興辦國有獨資企業。
4.中小企業深化改革要堅持多種形式並舉。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對有條件的中小企業要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實行股份合作制、公司制、兼併、破產、拍賣、出售等;對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先進行經營權的委託,實行承包、租賃、委託經營等,待條件成熟時再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對重複建設、產業結構不合理、嚴重污染的中小企業要進行整頓和關、停、並、轉;對資不抵債、沒有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實施破產。鼓勵各類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兼併、收購公有制中小企業。
在工作中決不能用一種形式替代其它形式,片面地搞“一刀切”。要充分發揮職工參與企業改革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職工選擇、接受能夠適合和促進企業發展的改革形式。要積極吸收和充分利用職工出資和社會法人出資,實現產權多元化,建立合理有效的中小企業法人治理結構。
5.改制中要注意解決的問題。各地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及時研究和解決改制中出現的新問題,做好指導和規範工作。在實踐中要規範改制和杜絕認股、配股上的平均主義,鼓勵經營者(集團)持大股;
對改制為股份合作制的中小企業,在股權設定時儘量不設國有股,對國有淨資產數額大的企業,可暫時保留部分國有股,其股息以外的股權可平均委託給企業職工;要確保國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資產管理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改制企業的指導和監督;
改制企業要進行資產清查,國有小企業一般以重估值為主,城鄉集體企業用清產核資的重估價;要充分聽取職工的意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項,要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6.要正確理解和實施“關小”措施。“關小”不能片面地理解為對所有的小企業都要關,而是在供大於求,多數產品生產過剩的情況下,對那些浪費資源、破壞環境、技術落後、質量低劣、安全生產條件差、產品無市場的“五小”企業,堅持實行關停,淘汰落後的生產力。
7.中小企業要認真執行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依據已明確出台的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淘汰類產品的規定,緊緊圍繞重點產業和重點產品,通過技術創新,開發技術含量高、產品有市場、有效益的新產品,加快產品結構調整的步伐。
8.產品結構調整方向。要緊緊圍繞我省菸草及配套、冶金礦產、生物資源開發和旅遊支柱產業,以及有比較優勢的建築業、建材業和第三產業方向發展。要鼓勵以省內資源和農副產品為主要原料的資源深加工型,以吸納擴大就業為主的勞動密集型,以出口創匯為主的外向型,以新技術成果轉化為支撐的技術密集型,以及以倉儲、配送、分銷等為內容的物流服務型中小企業,幫助其產品結構的升級換代,向“小而精、小而專、小而特、小而新”方向發展。
9.產品結構調整重點。我省產品結構和技術結構與國內發達地區相比總體上是落後的,但一些產業或產品在全國具有資源優勢、技術優勢和市場優勢。要選擇在我省國民經濟中地位重要,對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關係重大,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菸草及配套、冶金、化工、醫藥、機電、食品、製糖、建材和旅遊工藝品等產業作為近期產品結構調整的重點。
三、培育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10.堅持“放小”與“扶小”結合。在放開搞活中小企業的同時,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引導、幫助與扶持。通過“放小”處理好政府對中小企業包攬過多、管得過死、企業過分依賴政府,不能自覺走向市場的行為,實現政企分開,把企業推向市場,真正讓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扶小”是對產品有市場、合理利用資源、符合環境保護、有效益和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要在政策、資金和技術三方面給予積極扶持。
11.建立扶持發展資金。按照省委雲發〔1999〕41號檔案要求,各級政府要儘快建立中小企業扶持發展資金,這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措施。扶持發展資金主要用於建立和發展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人才培訓、社會化服務和融資扶持等4個服務體系。
12.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各商業銀行要認真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及時有效地符合條件,具備還款能力的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各地要加強銀企關係的協調,努力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觀念和還款意識,積極配合商業銀行做好對中小企業貸款工作,提高貸款投入總量和投放速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加快發展。
13.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中小企業發展的突出困難是資金問題,解決貸款難是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點。各級政府負責中小企業工作的部門要把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作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切入點,積極穩妥地研究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多渠道籌集擔保資金。中小企業比較集中、有條件的地州市可先行開展信用擔保試點。
14.探索建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機制。要發揮政論對風險投資的導向作用,調動和引導社會風險投資的投向,探索建立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帶動技術創新為目的的風險投資機制。鼓勵和協助我省成長型中小企業到香港創業板上市。有關部門要嚴格控制風險投資的市場準入和從業資格,規範風險投資的市場行為。
15.提高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要儘快建立以中小企業為主體,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為依託,產學研密切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的引導,有計畫地選擇符合條件的地區和行業建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創新中心,培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地,起到孵化器作用,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加速科技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
16.加強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提高廣大中小企業經營者隊伍素質,是各級政府和部門及企業的當務之急和長遠任務,要積極採取各項措施,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各種培訓服務。當前要優先安排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創業培訓、工商管理培訓、財務專業等培訓。要積極探索建立經理人才測評與推薦中心,完善人才市場,為中小企業提供人才保障和服務。
17.培育和完善中小企業社會中介服務機構。推動建立中小企業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在政府與企業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要按照國家的要求,省、地有關部門要儘快設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並給予經費和政策上的支持,服務中心要以其他社會服務組織互為補充、相互支持,可接受政府委託,承擔引導、聯繫、組織社會中介服務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促進中小企業對外合作與交流。
18.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中小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是一項關係到職工切身利益和企業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政策,必須切實抓好落實,要加快養老、醫療、失業等各項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儘快實現社會保險統籌對全省中小企業的全覆蓋,實現社會化管理。
19.切實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中小企業在市場經濟中,在規模效益和技術水平等方面與大企業比較相對較弱,他們是大企業的搖籃,迫切需要政府的保護和扶持。各級政論和部門必須轉變思想觀念,從過去只面向公有制經濟,轉為面向多種所有制經濟,研究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法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規範政府部門的管理行為,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減輕中小企業負擔,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四、加強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工作的領導
20.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加強對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要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政策,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搞好政策引導,改善環境,維護公平競爭,加強巨觀指導,做好綜合協調服務。要改變政府對中小企業的管理方式,逐步實現以政府為主向社會為主,以管理為主向服務為主,以操作為主向監督為主的轉變。各級政府部門中凡賦予中小企業管理職能的部門,都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為促進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辦實事。
21.加強對全省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政府部門的職責分工,省經貿委是我省中小企業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牽頭召集省級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組織和指導全省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工作,研究制定出促進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具體政策。各地州市要明確政府專門負責扶持和引導中小企業發展的職能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促進當地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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