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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聚焦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全面落實項目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過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加強重大項目常態化全周期管理,切實提高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質量和效率,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常態化管理工作機制。
一、樹牢大抓項目抓好項目的鮮明導向
堅持抓項目就是抓發展、抓發展就要抓項目,自覺把高質量抓項目作為各地各部門推進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重中之重,做細做實前期工作,提高項目質量,精簡審批流程,強化要素保障,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加快項目建設,加強協調調度。突出產業項目,龍頭企業、領軍企業合作投資項目,延鏈補鏈強鏈及集群發展項目,技術先進、資源節約、排放低的項目,就業容量大、經濟效益好、自主研發能力強的項目,強化質量、速度、規模、效益綜合考核激勵,實現工程量、實物量、投資量“三量齊升”,為雲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二、完善重大項目生成機制
按照建立中長期重大項目庫—篩選年度省級重大項目—確定年度“重中之重”項目的方法,分梯次動態審核篩選,分梯次調度推進重大項目。
(一)形成中長期重大項目庫。堅持“項目跟著規划走”的原則,依據國家和省“十四五”規劃綱要、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在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梳理形成一批關係長遠發展的項目。按照項目謀劃、簽約、開工、投產、增資等不同階段,相應納入中長期重大項目庫進行分類管理調度。
(二)確定年度省級重大項目清單。根據推進落實中長期項目和實際發展需要,結合行業入庫總投資規模和項目前期工作成熟度,確定年度省級重大項目清單。每年10月上旬向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駐滇中央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等徵集項目,由要素保障部門對項目涉及的生態紅線、公益林、基本農田、能耗、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提出意見,初審後於次年1月報請省人民政府印發年度省級重大項目清單。每年7月開展1次重大項目增補、退出滾動調整工作,其餘情況動態調整。原則上,納入清單的項目需完成項目審批(核准、備案)手續;年度省級重大項目總盤子按照占全省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的1/3以上把握。
(三)確定年度“重中之重”項目。緊扣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年度重大工作任務,在年度省級重大項目中篩選確定一定數量的年度“重中之重”項目,報請省人民政府印發項目清單。
(四)實行重大項目分類管理。重大項目按照所屬行業分為能源以外工業、能源工業、交通、水利、教育、農業、衛生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數字經濟、旅遊業、房地產開發等重點行業及其他行業,由所屬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調度服務,要素保障部門予以重點支持,投資主管部門統籌協調。跨行業的重大項目以占主體的部分確定所屬行業。
(五)實行重大項目分級管理。進一步壓實各地各部門責任,對於中長期重大項目和年度省級重大項目,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推進,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省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其中,年度“重中之重”項目、跨州市項目、省本級項目,按照所屬行業,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定期協調,省級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負責管理,要素保障部門予以優先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統籌調度,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具體推進。
三、推進項目簽約落地
(一)及時公開發布項目信息。建立項目信息分級公開發布制度,方便社會投資者及時了解投資需求。省直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以新聞發布會、報刊網路新媒體、專項推介活動等方式,向社會集中公布省級重點招商項目信息。要用好融媒體,進一步增強海內外投資者對雲南未來發展的認知、提升投資雲南的信心。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及時發布本級重點招商項目信息,發布信息應包括項目名稱、建設時限、投資規模、建設地點、工程內容、融資需求、合作方式、支持政策、預期收益、聯繫方式等內容,並確保準確有效。
(二)提高招商引資工作實效。突出企業投資主體地位,遵循市場規律,積極承接和吸引境內外投資。創新項目招商、經貿洽談工作平台,主動與中央企業和知名外資企業、民營企業溝通對接,深入研究目標企業的發展戰略,重點突破上市公司和企業集團總部,多渠道建立對接洽談關係,引導入滇投資開發項目。創新招商引資方式,注重精準招商、產業鏈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通過研發合作、領軍人才引進、民資回歸等多渠道、多層次,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規模,提升招商引資水平。
四、完善審批和要素保障機制
(一)強化項目科學決策。政府投資項目嚴格遵循基本建設程式和重大事項決策程式,加強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企業投資項目自主決策,政府部門重點做好生態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公共安全、合法合規等方面的審查論證。
(二)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按照重大項目能備案則備案、能承諾則承諾、能容缺則容缺的原則,精簡審批環節、材料、時間,降低審批成本。對非“紅線”事項實行“容缺+承諾”附帶條件審批,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定期開展審批堵點、卡點排查整改行動,實行“並聯”審批,切實解決審批事項互為前置的現實問題。
(三)建立政府專人專責工作機制。建立重大項目報批“1對1”服務機制,1個重大項目指定1名政府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對該項目各項審批手續實行全流程幫辦、代辦服務,幫助項目單位快捷高效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四)加強要素資源保障省級統籌。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成立工作組,在全省範圍內做好重大項目布局最佳化,加大省級用地用林指標、用能指標、環境容量指標等要素的統籌協調力度,破除制約重大項目落地難的瓶頸。堅持上下聯動和部門互動,每年第四季度,組織各州市、省直有關部門、項目建設單位申報重大項目要素保障指標,由省級工作組按照畝均產出、度電產出、單位增加值污染物排放等質量效率指標,進行統籌保障。
(五)完善政銀企對接機制。省發展改革委、各行業主管部門會同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建立重大項目融資對接機制,定期推送重大項目清單,召開項目融資對接會,加強預算內投資、財政資金與金融機構融資協同聯動,著力破解建設資金籌措難問題。由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定期收集反饋各大金融機構服務重大項目融資工作進展情況,開展融資輔導。指導項目業主單位、金融機構用好雲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融資服務系統,強化數據更新共享,提升政銀企融資對接效率。
五、完善動態調度服務機制
(一)提升數位化管理水平。建設智慧型化、數位化、網路化的雲南省項目綜合管理一體化平台,建立重大項目隨時申報、即時連線、動態跟蹤、自動評價系統,實時查看項目進展、掌握項目進度、解決困難問題。不斷改善雲南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功能,通過大數據創新管理方式,不斷最佳化服務流程,提高管理服務效能。
(二)高位統籌協調。省委、省政府每季度舉行全省重大項目集中開工儀式,組織現場調研觀摩,集中通報投資進度和重大項目進展。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按月召開重大項目調度會,集中協調項目推進困難問題。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定期對分管領域的年度“重中之重”項目進行調度。
(三)加強日常調度。省重大項目綜合協調推進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定期收集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問題、調度重大項目進展、召開州市和部門調度會,研究需省級層面解決的問題。組建重點地區重點項目綜合協調推進工作專班,針對推進困難的重大項目,協調有關方面共同推動解決。
(四)加大現場辦公力度。各責任單位要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現場“集中辦公”,將辦理意見和辦法措施帶到基層一線,切實提高辦事效率,改進服務質量。在各州、市、縣、區推行“責任在一線落實、調度在一線進行、服務在一線到位、問題在一線解決”,推動幹部深入項目現場協調解決問題。推行在“一線考核幹部”,激發乾部在一線幹事創業積極性。
(五)加強責任督導。充分發揮重點地區重點項目綜合協調推進工作專班作用,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掛鈎州、市現場調研督導。採取“聽、查、看、報”等方式,深入實地查看項目建設現場,比對項目前後進度,形成調研督導報告、問題整改清單,反饋州、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進一步壓實責任。
六、完善考評激勵機制
(一)加強獎懲激勵。設定“駿馬獎”,每年安排3億元省級預算內投資作為正向激勵資金。制定綜合評分標準,每月對各州、市的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增速、月新開工民間投資項目數和總投資、月新開工產業項目數和總投資、年度省級重大項目投資完成率、年度省級重大項目轉化率7個指標進行綜合評分,每月通報排名情況並對綜合得分前5名的州、市進行獎勵。
(二)開展投資項目績效考核。落實典型引路法,將全年州、市綜合考核結果納入年度考評重要內容(怒江州、迪慶州等差別化考核)。對沒有完成投資任務的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後,給予相應扣分(最高扣5分)。結合績效考核情況,每年安排5億元省預算內投資切塊下達各州、市用於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同時,將超過固定資產投資增速目標且當年新增產能不在低效落後產能目錄範圍的州、市,納入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獎補考核範圍給予獎補。
各州、市結合實際相應建立健全重大項目管理工作機制,合力推動全省重大項目建設,支撐全省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解讀
抓項目就是抓發展,抓發展就要抓項目。為加強重大項目常態化全周期管理,提高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質量和效率,雲南省政府印發《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常態化管理工作機制(試行)》(下稱《機制》),明確各地各部門要自覺把高質量抓項目作為推進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重中之重。
原則上納入年度省級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需完成項目審批
《機制》明確,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建立中長期重大項目庫—篩選年度省級重大項目—確定年度‘重中之重’項目”的方法,分梯次動態審核篩選,分梯次調度推進重大項目。
對中長期重大項目庫,《機制》明確,各地各部門要堅持“項目跟著規划走”的原則,梳理形成一批關係長遠發展的項目。並按照項目謀劃、簽約、開工、投產、增資等不同階段,相應納入中長期重大項目庫進行分類管理調度。
對年度省級重大項目清單,《機制》明確,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推進落實中長期項目和實際發展需要,結合行業入庫總投資規模和項目前期工作成熟度,確定年度省級重大項目清單。《機制》還明確,原則上納入清單的項目需完成項目審批(核准、備案)手續。
另外,對中長期重大項目和年度省級重大項目,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推進,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省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其中,年度“重中之重”項目、跨州市項目、省本級項目,按照所屬行業,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定期協調,省級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負責管理,要素保障部門予以優先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統籌調度,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具體推進。
1個重大項目指定1名政府工作人員專門服務
《機制》明確,各地各部門要建立重大項目報批“1對1”服務機制,1個重大項目指定1名政府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對該項目各項審批手續實行全流程幫辦、代辦服務。
另外,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成立工作組,在全省範圍內做好重大項目布局最佳化,加大省級用地用林指標、用能指標、環境容量指標等要素的統籌協調力度,破除制約重大項目落地難的瓶頸。
各責任單位要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現場“集中辦公”,將辦理意見和辦法措施帶到基層一線,提高辦事效率,改進服務質量。要在各州、市、縣、區推行“責任在一線落實、調度在一線進行、服務在一線到位、問題在一線解決”,推動幹部深入項目現場協調解決問題。推行在“一線考核幹部”,激發乾部在一線幹事創業積極性。
每月獎勵綜合得分前5名的州、市
《機制》明確,將設定“駿馬獎”,每年安排3億元省級預算內投資作為正向激勵資金。制定綜合評分標準,每月對各州、市的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增速、月新開工民間投資項目數和總投資、月新開工產業項目數和總投資、年度省級重大項目投資完成率、年度省級重大項目轉化率7個指標進行綜合評分,每月通報排名情況並對綜合得分前5名的州、市進行獎勵。
同時,將全年州、市綜合考核結果納入年度考評重要內容(怒江州、迪慶州等差別化考核)。對沒有完成投資任務的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經省政府同意後,給予相應扣分(最高扣5分)。結合績效考核情況,每年安排5億元省預算內投資切塊下達各州、市用於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同時,將超過固定資產投資增速目標且當年新增產能不在低效落後產能目錄範圍的州、市,納入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獎補考核範圍給予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