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公共保潔與家政行業協會

雲南省公共保潔與家政行業協會是經雲南省民政廳社會團體管理機關核准註冊登記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雲南省商務廳是雲南省公共保潔與家政行業協會的領導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本協會下設雲南省“家政服務專業委員會”、“環衛保潔專業委員會”、“搬家服務專業委員會”、“衣織洗滌專業委員會”、“車輛美容專業委員會”、“婚介交友專業委員會”。會員具有廣泛的社會性和代表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公共保潔與家政行業協會
  • 外文名:Yunnan Public Clean & House Service Organization
  • 地點:雲南省
  • 會的宗旨:遵守法規
  • 主管部門:雲南省商務廳
  • 登記單位:雲南省民政廳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協會的主要工作範圍:依法制定本協會行規條約,建立行業性自律機制,規範行業自我管理行為,提高行業整體素質,促進企業平等競爭;傳達和貫徹國家發展扶持第三產業的方、政策,促進雲南省“家政服務”、“環衛保潔”、“搬家服務”、“衣織洗滌”、“車輛美容”、“婚介交友” 等六大服務行業的全面發展;
對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協調服務價格,監督服務質量,促使五大行業向標準化、規範化方向發展;組織學術報告和服務管理經驗交流,組織培訓員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貫徹行業標準;評定資質等級服務,維護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
編輯出版會刊和簡報,提供國內外市場信息動態;為會員、行業、政府和社會提供服務,發揮好自己的橋樑和紐帶職能。了解、掌握“家政服務”、“環衛保潔”、“搬家服務”、“衣織洗滌、“車輛美容”、“婚介交友 ” 等六大行業發展情況,協助解決遇到的困難;
加強與國內外同行的交流和合作,樹立並推出一批品牌企業;承辦雲南省商務廳和會員企業委託的有關事項,為本行業的發展作出應有的努力。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雲南省公共保潔與家政行業協會”。英文名:Yunnan Public Clean & House Service Organization縮寫為YNPHO
第二條 本會是由雲南省內從事:環衛保潔、家政服務、搬家服務、衣織洗滌、車輛美容、婚介交友六大行業自發成立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法規、崇尚道德、誠信為本、服務社會、服務企業、服務家庭。
第四條 批准本行業協會成立管理機關:雲南省商務廳,本協會接受雲南省商務廳的管理及指導。
第五條 本行業協會登記審批及監督機關:雲南省民政廳,本協會接受雲南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會住所:昆明市西山區明河路137號。
第二章 任 務
第七條 本行業協會的主要任務:
(一) 建立廣大會員企業和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反映企業願望和要求,貫徹國家關於環保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針對本行業的發展和有關問題,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承擔和完成行業主管部門委託的工作及發揮服務社會、服務企業、服務家庭的作用;
(二) 制定本行業協會的行規會約,以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範行業自我管理行為,促進企業平等競爭,杜絕行業欺詐行為,提高行業整體素質,維護行業整體利益,促進行業企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 組織全省環衛保潔、家政服務、搬家服務、衣織洗滌行業進行理論、技術、經營、管理的學習、培訓、研討、信息交流等活動;
(四) 發布和推廣適合行業發展的新技術、新成果和新的管理辦法、經營理念,使其轉化為發展企業、服務社會的動力;
(五) 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推動橫向經濟發展,引導行業企業參與省外及周邊國家各項經濟合作,協調會員單位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共同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服務水平的提高;
(六) 收集整理國內外與行業有關專業資料,向會員單位提供不定期信息資料和諮詢服務;
(七) 加強同全國相關行業協會、各地方行業協會及有關社會組織間的聯繫與交流;
(八) 反映會員願望,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為會員單位提供相關服務及法律援助;
(九) 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和工作經驗,組織技術交流活動,開展會員的文化及各種技術流派的經驗交流,推廣先進的企業文化和技術成果;
(十) 為行業企業投資者提供先期及後期的可行性分析、戰略規劃、專業設計、經驗管理等方面的諮詢和策劃服務;
(十一) 開發本行業人力資源,組織行業內人力資源交流活動,並接受委託為企業引進人才提供諮詢服務;
(十二) 制定行業質量等級標準並進行宣傳貫徹、組織開展行業企業的等級評定工作,接受委託組織參與有關生產安全學習、道路交通安全學習、環衛保潔、家政服務、搬家服務、衣織洗滌技能學習等活動;
(十三) 建立行業的良性發展機制和市場化運作職能及規範化管理體系,組織會員單位制定行約行規,促進會員單位執行行約行規,規範會員單位的經驗行為;加強行業自律,組織會員單位制約和遏制行業內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和樹立整體形象;
(十四) 開展面向行業和社會的相關有償服務,開辦由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以充實本會經濟力量,彌補本會活動經費;
(十五) 進行行業內評比、表彰;
(十六) 接受政府及相關國際組織委託的各項目標和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企業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遵守本會的章程及行約行規;
(二) 合法從事環衛保潔、家政服務、搬家服務、衣織洗滌的服務企業或個人,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 與本協會業務有關的行業、科學專家、社會知名人士、環保志願者、國際環保組織、婦聯、物流等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熱心人士。
(四)按時交納會費。
第十條 會員申請入會的程式: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填寫入會申請表;
(三) 交納會費;
(四) 發放會員證書。
第十一條 會員有下列權利:
(一) 參與和享有本會的各項選舉、被選舉和表決的權利;
(二) 參與本協會組織的各項學習、交流、考察等活動;
(三) 獲得本協會有關信息和資料的優先權;
(四) 享受本協會向政府部門爭取到的各種優惠政策和相關業務;
(五) 有權優先承辦本協會的各種有償服務;
(六) 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七)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 遵守行約行規,接受違約違規處罰;
(三)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不組織、不參與有損本會和其它會員的一切活動;
(四) 積極參與本會活動、完成本會委託工作;
(五) 接受本會批評和調解;
(六) 按規定交納會費;會費標準:
1、會長單位;8000元/年
2、常務副會長單位:5000元/年
3、副會長單位:3000元/年
4、常務理事單位:1500元/年
5、理事單位:1000元/年
6、單位會員;:600元/年
7、個人會員:300元/年
(七)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為本會發展出謀劃策,為發展本會的整體優勢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宣;
(五)討論並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重大事項;
(六)決定其它重大事宣。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3年,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員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本會開展正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 決定建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必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了解國家相關政策;
(三)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四)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五)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請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能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三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請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理事會的召開;
(二) 檢查會員大會、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檔案;
(四) 負責管理和主持協會的重大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辦會員的吸收或除名手續並協調相關工作;
(三)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四) 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收取會費;
(二) 接受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
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現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好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款、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對經費的使用情況必須經過審計,並符合每年審議的財務報告內容。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由秘書長提出修改意見,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 本會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雲南省商務廳審查同意,並報雲南省民政廳批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雲南省商務廳審查同意,經雲南省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雲南省商務廳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雲南省商務廳和雲南省民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二0一0年 月 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雲南省民政廳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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