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保山監獄,始建於1952年,前身為雲南省昌寧監獄,2003年12月監獄主體從昌寧縣灣甸鄉轉移至保山市北區,於2004年3月17日,經雲南省政府批准,更名為雲南省保山監獄。2005年12月,保山監獄創建成省級現代化文明監獄;2008年、2010年兩屆被評為區級文明單位。2011年成功實現整體轉移,結束了“一監兩地”狀況,實現了“一監一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保山監獄
- 地點:雲南省保山市
- 隸屬:雲南省司法廳
- 成立時間:1952年
文明建設,文化建設,獲得榮譽,
文明建設
保山監獄積極推進精神文明、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生態文明“四個文明”建設,確保了監獄的持續安全穩定,為建設法治、平安、文明、和諧保山作出貢獻,用3年時間成功創建為市級文明單位。
自創建工作開展以來,保山監獄先後被保山市委、市政府評為“社綜治維穩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優秀獎”、“保山市體育運動道德風尚獎”、“保山市文聯工作創新獎”,被命名為“感恩教育示範點”等;被省監獄管理局評為“監管改造工作先進單位”、“個別教育先進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監獄系統老幹部工作先進集體”,榮記十年“四無”集體三等功等。共有60個集體722名個人受到表彰,其中獲省部級表彰的有4個集體7名個人,廳局級表彰的有6個集體22名個人,榮記三等功的有4個集體35名個人。
在創建中,保山監獄探索建立了文明單位創建“三六”模式:即通過三個保障,抓實六項重點工作,把文明單位創建工作貫穿到監獄工作各個環節各項任務中。
文化建設
保山監獄自2012年8月開展保山市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監獄文化示範單位創建活動以來,始終按照“文化育警、文化教化、文化強獄”的創建理念,堅持“貼近監獄、貼近警察職工、貼近生活”的原則,採取“統一部署、積極主動、廣泛參與、形式多樣”的工作方法,開創了六個“1+1>2”創建模式,形成了內外交流、自成一體的文化供給循環,贏得了廣大警察職工和市民們的好評和讚譽。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雲南省保山監獄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