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促進餐飲業零售業等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政策指南

《促進餐飲業零售業等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政策指南》是為全面貫徹落實雲南省14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落實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讓餐飲、零售等服務業困難行業企業儘早享受紓困政策紅利,制定的指南。

2022年5月,雲南省商務廳擬定並印發了《促進餐飲業零售業等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政策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促進餐飲業零售業等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政策指南
  • 印發時間:2022年5月
印發通知,政策全文,

印發通知

雲南省商務廳關於印發促進餐飲業零售業等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政策指南的通知
各州市商務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好省發展和改革委、省商務廳等14部門《關於落實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政策》)精神,讓餐飲、零售等服務業困難行業企業儘早享受紓困政策紅利,省商務廳在徵求省級相關部門意見基礎上,擬定了《促進餐飲業零售業等服務業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政策指南》(以下簡稱《政策指南》)。現將《政策指南》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並做好紓困政策宣傳解讀,精準指導企業申報。同時,請各州市商務局不斷收集、更新、整理本州市出台的政策,制定“政策指南”,助企紓困恢復發展。
附屬檔案:促進餐飲業零售業等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政策指南
雲南省商務廳
2022年5月12日

政策全文

促進餐飲業、零售業等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政策指南
一、餐飲業零售業恢復發展扶持措施
(一)降低疫情防控成本
各州、市按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將餐飲企業、零售企業員工納入重點人群組織開展定期核酸檢測,對核酸檢測給予不低於50%比例的補貼。強化餐飲企業、零售企業防疫管理,對餐飲企業、零售企業防疫和消殺支出給予補貼。
補貼範圍:納入定期核酸檢測的餐飲企業、商場、超市等食品零售企業(含市場監管部門備案監管冷庫)
補貼時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補貼申報:補貼資金以事後補助方式發放。企業據實向所在地州市商務局和市場監管局申報(需提供核酸檢測及防疫消殺相關憑證)。由各州市財政統籌資金先行補貼。每季度終了後一個月按已發放補貼情況申請省級財政補貼,根據(雲醫保〔2022〕38號)規定,核酸檢測價格為:單人單檢不超過28元/次,混檢不超過8元/人次。
(二)降低平台費用
引導外賣等網際網路平台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餐飲企業經營成本。引導網際網路平台企業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餐飲企業,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費優惠。
(三)擴大營業中斷損失保險覆蓋面
營業中斷保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保險契約主險條款所承保的風險造成營業所使用的物質財產遭受損失,導致被保險人營業受到干擾或中斷,由此產生的賠償期間內的毛利潤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契約的約定負責賠償的保險。目前,省內各財產保險公司均有該款保險產品銷售,餐飲業、零售業企業投保人可到相關保險公司營業場所諮詢投保,也可通過撥打相關保險公司電話、或查詢官方網站進行諮詢投保。
(四)鼓勵餐飲企業參與新時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設
老年幸福食堂項目類別
1.示範型社區食堂。集膳食加工配製、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為一體,每餐配送餐能力500人以上、可一次提供集中用餐50人以上。對新建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資金補貼;對改建的,給予不超過18萬元資金補貼;對原餐飲單位掛牌的,給予不超過16萬元資金補貼。
2.綜合型社區食堂。集膳食加工配製、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為一體,每餐配送餐能力在150人以上、可一次提供集中用餐20人以上。對新建的,給予10萬元資金補貼;對改建的,給予8萬元資金補貼;對原餐飲單位掛牌的,給予6萬元資金補貼。
3.單一型社區食堂。只具備膳食加工配製、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之一,每餐供餐能力不少於50人。對新建的,給予6萬元資金補貼;對改建的,給予4萬元資金補貼;對原餐飲單位掛牌的,給予3萬元的資金補貼。
補助資金申報
各地新增老年幸福食堂項目需按照屬地管理、先建後補的原則,報縣(市)級民政部門審核、認定後按標準給予資金補貼。相關要求參照《雲南省民政廳關於使用雲南省老年幸福食堂統一標誌的通知》執行。
二、中小微企業恢復發展政策
(一)減輕企業負擔
含餐飲業和零售業在內的稅費減免詳見《雲南省2022年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指引》。
1.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支持對象範圍: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以及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
申報流程: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2.擴大“六稅兩費”適用範圍。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徵收的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按50%徵收。
支持對象範圍:含餐飲業和零售業在內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其中,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申報流程: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3.加大含餐飲業和零售業在內的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願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餘50%按規定在剩餘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支持對象範圍: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1)信息傳輸業、建築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2)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3)其他行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申報流程: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4.對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給予減免。2022年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含單位和個人),免租期間(以減租方式減免租金的可換算成免租期)免徵相應出租房產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支持對象範圍: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含單位和個人)。
申報流程: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二)社保優惠
1.2022年繼續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1%的政策延長執行1年至2023年4月30日。
享受範圍:含餐飲業和零售業在內的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的所有單位和個人。
享受時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2.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暫緩繳納養老保險政策,緩繳期限不超過3個月,並將已實施的階段性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政策範圍,由餐飲、零售、旅遊業擴大至上述5個行業,緩解這些行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資金壓力。
緩繳範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
緩繳時限:養老保險為2022年3個月;失業保險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3.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將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標準從60%提至最高90%,
享受範圍:參加失業保險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在
2021年底前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以上,且當前處於正常繳費狀態。
享受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4.大力實施“技能雲南”行動,2022年計畫開展職業技能培訓60萬人次。
補貼範圍:中小微企業職工。符合條件並按規定參加培訓的,給予培訓補貼。
補貼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5.放寬參加失業保險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條件等,穩定就業崗位。
補貼範圍: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
補貼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房租減免
2022年對省內承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其中,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在減免3個月的基礎上增加至減免6個月租金。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詳見省國資委《落實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分類實施房租減免政策實施細則》)。
(四)加大金融支持
1.制定下發《2022年雲南省信貸指導意見》,明確將餐飲零售、文化旅遊等行業作為金融支持重點,指導金融機構最佳化金融供給,綜合運用首貸、續貸、信用貸等加大助企紓困支持力度。
2.引導金融機構根據餐飲零售企業“短小頻急”的融資特點,發揮科技賦能作用,創新更多純線上、免抵押的信貸產品,緩解相關行業企業缺少抵押擔保難題。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餐飲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
3.對於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推薦的應急保供、重點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設等名單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給予貸款貼息。
4.定期召開政銀企融資對接會,促進零售餐飲等行業主體融資供需信息有效對接。不斷創新針對首貸戶的產品和服務,持續提高客戶識別、客群培育能力。(紅河州、玉溪市、昭通市已建立首貸服務中心)。
5.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餐飲業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費讓利,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00萬元以上的原則上不超過1.5%。
雲南省財政廳設立雲南省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從監管業務補助、擔保費補貼、風險補償、資本金補充等方面,支持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主業,降低擔保費率。其中,擔保費補貼是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下、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擔保業務,按照擔保金額給予不超過1%的補貼;風險補償是按照不超過支小支農再擔保業務和直保業務代償支出的10%給予補償。
申報流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通過“陽光雲財一網通”向所在地縣(市、區)級金融辦、財政局申請雲南省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經逐級上報後,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審核申報材料,省財政廳按照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審核意見撥付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
三、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
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研究實施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完善整治涉企亂收費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持續開展整治違法違規涉企收費工作,嚴厲查處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涉企保證金等領域的亂收費行為。
四、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促消費活動
按照省商務廳《雲南省2022年商貿領域消費促進活動總體方案》,在嚴格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的基礎上,適時組織開展彩雲購物節、網路銷售競賽和雲南名特小吃節等全省性消費促進活動,並要求各州市結合本地區消費發展和節假日消費特點持續開展一年的促消費活動,確保“月月有活動、季季有特色、全年可持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居民發行政府消費折扣券,支持企業充分利用“店慶”“節慶”等時機,開展讓利促銷活動。(由省、州市商務部門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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