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廢止《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邊境經濟貿易管理條例(試行)的決議

2004年5月28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廢止《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邊境經濟貿易管理條例(試行)的決議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4.05.28
  • 實施時間:2004.05.28
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廢止《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邊境經濟貿易管理條例(試行)的決議,同意省人大民族委員會的審議的結果報告,決定批准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廢止《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邊境經濟貿易管理條例(試行)》,由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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