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

2011年4月,湘潭市啟動新一輪城管體制改革,根據市委、市政府潭市發〔2011〕9號檔案《關於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體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資源整合、人員下放、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組建了雨湖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為區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市容市貌管理和城管行政執法工作。局下設雨湖區環境衛生管理所,為歸口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管理的副科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環衛保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雨湖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
  • 所屬地區:雨湖區
  • 管理範圍: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
  • 性質:政府機關
簡介,內設機構,辦公室(定編5名),財務裝備股(定編3名),法規宣教股(定編2名),政工人事股(定編3名),紀檢監察室(定編2名),執法督查股(定編5名),投訴股(定編3名),特勤大隊(定編17名),市容大隊(定編40名),格線大隊(定編53名),地圖信息,

簡介

局本級內設辦公室、財務裝備股、政工人事股、法規宣教股、執法督查股、投訴股、紀檢監察室等7個股室,以及特勤大隊、格線大隊、市容大隊等3個大隊。核定行政執法專項編140名,核定局屬環衛所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40名,局班子成員有10名,其中局長1名,黨委書記1名,副局長4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黨委委員2名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能職責,我局設10個內設股(室、大隊):

辦公室(定編5名)

負責調查研究、情況綜合、信息反饋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起草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專題材料和重要文稿;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或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受理和處置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協調督促落實上級機關、領導批辦件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管理和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財務裝備股(定編3名)

負責局財務管理工作和收費項目的監督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申報事業單位年度預算計畫和中、長期設施建設、改造項目資金計畫工作,抓好資金落實、使用和監管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會計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專用裝備和辦公設備配置和更新計畫的申報和購置工作;負責罰繳分離制度的實施和對行政處罰的罰沒所得以及沒收非法財產拍賣的管理、監督工作;協助紀檢監察做好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法規宣教股(定編2名)

負責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的調研、起草、申報、備案工作;負責全局行政訴訟的應訴、複議工作;負責行政處罰重大案件的立案、聽證、審核和移送、備案工作;
負責行政執法文書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普法、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相關執法部門的聯繫工作。

政工人事股(定編3名)

協助局領導班子的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幹部的培養、選拔、錄用、任免、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勞動保護、工傷鑑定、勞動爭議等勞動人事工作;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負責軍轉幹部、退伍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全局系統青年工作;負責維穩綜治、績效考核等其它工作;協助區組織部、人事局、編辦做好相關工作。

紀檢監察室(定編2名)

負責局屬各單位黨員幹部、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和違紀違規事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局監審制度的建設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經濟活動的審計工作;負責督促落實市長公開電話和相關部門轉辦的以及市民投訴、舉報的案件的辦理、查處工作;協助上級部門做好乾部的離任審計工作。

執法督查股(定編5名)

負責行政執法督查工作;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查考核工作相關制度,對日常執法、專項執法、隊伍建設進行檢查、監督,每月組織一次考核評比,並將考評情況匯總通報;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重大案件處置的統籌,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城管綜合執法活動和專項整治行動;負責協調格線“管理事件”的處置聯動工作,並對“管理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過程中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投訴股(定編3名)

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協調督促落實市長公開電話和相關部門轉辦的以及市民的各類投訴、舉報案件;負責對案件查處結果的反饋工作。

特勤大隊(定編17名)

1、負責轄區範圍內的城市規劃管理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
2、按規定及時處理規劃管理方面的日常投訴;
3、負責轄區內的拆違控違工作;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容大隊(定編40名)

1、負責全區主次幹道市容市貌的綜合管理和處罰;
2、負責夜市占道經營的巡查、管理收費和處罰;
3、負責城管執法方面的機動增援和應急工作;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格線大隊(定編53名)

1、負責在管轄區範圍內開展城市管理的法律宣傳和執法活動,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治理,依法查處、糾正各類違法違章行為並實施行政強制。
2、負責轄區內違法建設的巡查、報告、處置、反饋。
3、負責轄區內適應行政處罰簡易程式的案件,由行政執法人員依法當場作出處罰決定;適應行政處罰一般程式的案件,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4、負責對管轄區範圍內背街小巷進行日常巡視,對道路清掃保潔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桔園路85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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