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原為湘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湘潭市公用事業管理局,2007年6月,根據《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改善完善城市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意見》精神,兩局合署辦公,統一行使全市城市管理、公用事業與行政執法職能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
  • 地理位置:湘潭市
  • 上級機關:湘潭市人民政府
  • 合併時間:2007年6月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現任領導

局長:趙雯緯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市市容與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市燈飾、燃氣、公交客運、生活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政策、措施、規章制度等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2、負責編制和實施城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市燈飾、燃氣、公交客運、生活污水處理等行業近、中、遠期專業發展規劃。
3、負責編報市級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市燈飾、燃氣、公交客運、生活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和城管行政執法方面維護專項費用的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市燈飾、、燃氣、公交客運、生活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方面由市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公用設施項目的建設、維護。
5、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市燈飾、燃氣、公交客運、生活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行業的行政許可和市場經營的協調、指導和監管。
6、負責局屬企、事業單位黨務、經濟活動的協調、指導和監管,負責全局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與管理。
7、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相關規費的徵收與監管。
8、負責行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燈飾亮化、燃氣、公交客運、市政工程管理等公用事業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9、負責行使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10、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調研、協調、指導、監督和管理。
11、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調研、協調、指導、監督和管理。
12、負責本系統黨群幹部人事工作。
13、承辦省建設廳、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政工科
·計畫財務科
·政策法規科
·市容管理科
·公用事業管理科
·工程技術科
·執法督查科
·處罰中心
·信息中心
·監察審計室
·機關黨委
·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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