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人員“再就業”

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我國勞動力人口年齡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身體健康、精力充沛的退休人員成為勞動力市場一支重要力量。但是,我國勞動力市場現行法律制度只是針對法定年齡內就業的勞動者,缺乏保護退休人員就業權的相關法律規定,使退休人員就業權受到侵害。因此,我國應構建保護退休人員就業權的法律制度,使其在公正平等的前提下參與就業競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可持續發展。

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包括退休高官“再就業”。
退休高官到企業“再就業”的話題又被關注了。這一次抓住公眾眼球的,是吉林省三名副省級官員,他們分別是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吉林省原副省長牛海軍和吉林省原副省長矯正中。
這3人是在《中國經濟周刊》2014年6月16日的報導中,被點名的。3人退休後“再就業”的職場,分別是吉林銀行、東北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均屬金融領域,他們在其中都任董事長一職。田學仁因個人嚴重違法違紀已被處理,另2人也均已辭去在企業兼任的職務。
退休高官“再就業”都去哪了?他們為何如此受企業追捧?伴隨相關新聞的曝光,中國青年報記者對上述問題的答案,進行了梳理。
金融、能源成“最熱”再就業領域
備受媒體和公眾關注的 “退休高官”,主要是指退休前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以副部級以上為主。
早在2014年4月,人民網的一則報導就引發過公眾對“退休高官去企業任職”的熱議。報導根據同花順金融數據終端進行的不完全統計顯示,截至2014年4月21日,在市值排前100名的上市公司中,有41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獨立董事。
中國青年報記者對這41名退休高官“再就業”的去向進行了統計分析,發現大多是在金融、能源領域。
其中,分布於金融領域的最多,有15位;能源領域有10位。
2013年10月19日,中組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進一步明確離退休官員任職的禁止性規定,引發了一輪獨立董事離職潮。新華社日前報導,2014年年內已發布獨董離任公告的上市公司超過200家。
2014年5月27日,據中紀委官方網站訊息,中組部有關負責人就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清理工作情況答記者問時曾表示,共清理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4.07萬多人次。清理工作中,對省部級幹部在企業兼職更加從嚴把握,共清理229人次。大部分幹部已經辦理完免職手續,不再在企業兼職;還有少數幹部正在按有關法律規定,待企業履行相關免職程式。
人脈、能力是退休高官受企業追捧主因
從官場挪到商界,企業到底相中了退休高官什麼?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教授毛壽龍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認為,一是人脈廣,二是能力強。
“退休高官善於站在公共立場上分析觀察問題。同時,作為獨立董事,也會比一般的獨立董事獨立性更強,不易屈服於股東的壓力。” 毛壽龍說。
在他看來,一些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的幹部,到其他地方繼續發揮餘熱,對社會也是一種貢獻,並無不可。
但武漢大學人文學院教授陳國恩卻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對此表示擔憂。
“中國社會仍然受人情觀念影響較重,退休官員可能會利用自己積累起來的政治資源、人脈,為企業謀取不當利益,這就會干擾正常的經濟秩序。” 陳國恩說。
這也是人們普遍擔心的問題:退休高官在企業任職,易誘發“權力磁場”和“權力期權”兩種現象,從而形成利益輸送,滋生腐敗。
有關專家在接受新華網採訪時曾表示,“權力期權”現象,是指官員與企業事先達成某種“協定”,在位期間對企業給予便利,“回報”是退休後到該企業任職領薪。
這事實上就相當於是一種“預約受賄”,即領導幹部利用手中的權力和將來的利益做交易。
多位受訪專家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與傳統腐敗手段相較比,這種腐敗形式,由於沒有“現貨交易”的腐敗行為,更難被發現。有時因為時間跨度較大,即使能證明領導幹部為對方謀了好處,也很難證明其收受了禮金,賄賂罪就很難成立。這無疑增大了反腐的難度。
記者查詢發現,2010年,紫金礦業集團位於福建上杭縣的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曾先後兩次發生含銅酸性溶液滲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而當時媒體披露的一些細節頗耐人尋味:上杭縣政界多位退休領導幹部,均曾被紫金礦業委以“閒職”,年薪十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
而又被媒體關注的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也是在退休前,就兼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對田學仁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田學仁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受到的指控包括:1995年至2011年,在擔任吉林省吉林市委書記、延邊州朝鮮族自治區委書記、吉林省常務副省長、吉林銀行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先後收受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1919萬餘元。
應建立識別機制,嚴防退休高管“權力磁場”
而對於“權力磁場”,相關專家的解釋是,官員雖已退休,但“餘威”還在,可以利用其人脈為企業牟利,向相關政府機構施壓。這就好比權力如同“磁場”一樣並沒有消失,對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有可能形成干擾。
我國《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這被視為是對退休官員管轄權及年限作出迴避要求。
而日前被《經濟參考報》曝光的原國有企業一汽解放發動機公司總經理謝某,就被質疑涉嫌以國企剛離職人員身份,違規進入相關聯民營企業任職。
據報導,2009年,謝某從一汽解放發動機公司離職後,當年就加入上海北特金屬製品有限公司任總經理。但一汽集團全資子公司富奧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一汽光洋和一汽東機工減振器有限公司,都是北特科技的重點客戶。
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的數位專家也認為,實際中,判斷某些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是否官員“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並不容易。
因此,成都理工大學廉政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所長肖雲忠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應儘快健全識別機制,細化行業區分度,加強過程監控,防止退休官員的管理範圍與所任職企業的業務範圍有交叉或包含。
退休高官能為企業謀利,與政府在市場經濟中仍存在權力過大有關。”陳國恩說,但他同時表示,國家逐步加強市場調節力度,減少政府審批項目,已經呈現政府權力逐步退出市場的良性局面,是一種進步。(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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