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休養

離職休養又稱“離休”。中國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等老幹部規定的養老制度。是養老待遇的一種。老幹部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原工資照發。

1945年9月2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每年增發一定的生活補貼。行政8級以上的老幹部離休後,不增發生活補貼。老幹部辦理離休手續後,由國務院委託離休幹部所在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授予“老幹部離休榮譽證”。符合離休條件的老工人,退休後原工資照發,對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也增發一定的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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