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西市環境保護局

雞西市環境保護局是一家位於雞西市的政府環境保護監督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雞西市環境保護局
  • 地點:雞西市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規章;組織擬定全市環境保護地方法規、行政規章、技術政策;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省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2.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並擬定實施市相關法規和規章。
3.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省級自然保護區審核建議;監督管理省、市、縣自然保護區。
4.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市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5.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定期發布重點城市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參與編制全市可持續發展綱要。
6.組織制定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7.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習棄組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市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可;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8.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9.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貫徹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對核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核危灶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壓設備實施安全監督。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局辦公室
1、負責機關文電、安全保衛、保密、檔案管理工作;
2、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
3、負責起草綜合性會議檔案和綜合性材料;
4、組織開展重大專題調查研究;
5、組織市環境保護新聞發布會,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6、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管理工作;
7、負責全局人員工資、職稱等工作;
8、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出國人榜漏槓員政審工作;
9、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和永定束檔服務;
10、牽頭政務公開及應急管理工作;
11、負責接待、後勤車輛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12、負責政務、組工信息的發布。
污染防制科工作職能
1、負責擬訂全市污染源防治計畫及市重點區域流域、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等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污染治理項目的申報、審核工作。
3、負責危險化學品廢物申報登記經營許可、危險廢物跨市境轉移審批及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政執行跨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及防治等環境管理制度循連企;
4、負責危險廢物進出口的審批監督管理;指導縣(市)區工業固廢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5、擬訂環境保護科技規劃並組織實整罪樂狼施;組織環境保護重大問題的研究、技術工程示範推廣和新型環境問題風險評估;
6、負責擬定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編制全市水、大氣、噪聲等專項環境功能區劃;
7、組織開展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8、負責國家、省擬發布環境標準的意見徵求工作。
環境影響評價科工作職能
1、擬訂環境影響評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
3、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4、監督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
5、負責落實區域、流域限批政策的實施;
6、組織市審批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7、審核建設項目執行標準甩故說。
規劃財務科工作職能
1、負責制定環境保護資金的年度計畫;
2、擬定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環境保護規劃;
3、負責全市重大環境保護項目、能力建設項目、基本建設項目的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
4、負責污染治理專項資金項目管理;
5、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自然生態保護科工作職能
1、負責擬訂全市污染源防治計畫及市重點區域流域、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等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污染治理項目的申報、審核工作。
3、負責危險化學品廢物申報登記經營許可、危險廢物跨市境轉移審批及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政執行跨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及防治等環境管理制度;
4、負責危險廢物進出口的審批監督管理;指導縣(市)區工業固廢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5、擬訂環境保護科技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環境保護重大問題的研究、技術工程示範推廣和新型環境問題風險評估;
6、負責擬定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編制全市水、大氣、噪聲等專項環境功能區劃;
7、組織開展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8、負責國家、省擬發布環境標準的意見徵求工作。
法規宣傳科工作職能
1、擬訂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草案;
2、負責市級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和監督環境保護依法行政;
3、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
4、負責全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培訓;
5、負責監督檢查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6、參與制定全市環境經濟政策,組織環境政策的評估工作;
7、負責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
8、協調各級新聞媒體,組織環境保護的新聞宣傳。
9、承擔音像檔案資料的製作和管理工作;
10、負責環境應急宣傳教育科研信息等能力建設。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工作職責
1、擬訂總量控制計畫;
2、建立並組織實施總量減排責任制考核制度;
3、負責環境統計工作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負責全市重點污染源的排污總量核定和排污許可證審批;
5、負責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
環境監測科
1、建立環境質量監測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並預測預警;
2、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和環境狀況公報,負責發布環境信息;
3、組織環境監測機構資質認定;
4、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
5、承辦全市涉外環境污染處理工作和涉外環境保護事務,提出對外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
6、組織開展中俄環境保護合作與交流。
信息中心
1、負責制定並執行全市環境保護信息系統管理制度、技術標準、安全管理與日常維護;
2、負責與省級對口部門的信息、數據傳輸;
3、負責全市污染源線上監控系統的建設與日常維護;
4、負責承擔相關的社會經濟信息收集、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環保系統內部信息考核工作;
6、負責全市信息能力建設工作;
7、負責落實督辦《2011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網上考評各項內容。
黨支部工作職能
1、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2、負責文明單位建設、端正政風行風、創先爭優活動的開展工作;
3、負責機關政治、業務學習培訓工作;
4、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
輻射監督站
1、負責輻射環境保護、輻射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2、負責放射源安全的統一監管;
3、負責放射性污染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
4、組織開展全市輻射環境監測;
5、負責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安全的統一監管;
6、負責放射源的生產、銷售、使用、貯存和廢棄處置領域從事輻射安全關鍵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管理;
7、組織實施放射源安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放射源登記管理制度。
環境監察支隊工作
1、負責建立健全全市污染源治理情況、設施運行和排污情況台帳;
2、完成排污收費征繳任務;
3、負責企業違法行為的查處;
4、擬訂環境信訪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信訪工作;
5、負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及風險源排查工作;
6、負責建設項目現場監督檢查及違法行為查處;
7、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目標考核中應急演練、風險排查、應對突發事件等具體工作;
8、負責全市線上監測系統的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環境科學研究所工作職能
1、負責環境科技諮詢和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
2、制定環境保護科技規劃和環境保護科研課題的研究;
3、負責環境質量影響評價檔案的編寫工作;
4、負責環保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交流和套用;
5、負責市環境科技學會活動工作。
環境監測中心站工作職能
1、為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驗收,排污收費、市長責任目標、排污許可證,污染源集中控制提供分析數據;
2、貫徹執行環境標準,參與制定環境規劃;
3、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環境質量情況,傳輸環境信息,編制環境監測,月報、季報、年報等;
4、協助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5、組織協調全市環境監測網工作和技術指導工作;
6、完成全市環境監測網路的監測人員的技術培訓考核工作。
12、負責政務、組工信息的發布。
污染防制科工作職能
1、負責擬訂全市污染源防治計畫及市重點區域流域、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等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污染治理項目的申報、審核工作。
3、負責危險化學品廢物申報登記經營許可、危險廢物跨市境轉移審批及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政執行跨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及防治等環境管理制度;
4、負責危險廢物進出口的審批監督管理;指導縣(市)區工業固廢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5、擬訂環境保護科技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環境保護重大問題的研究、技術工程示範推廣和新型環境問題風險評估;
6、負責擬定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編制全市水、大氣、噪聲等專項環境功能區劃;
7、組織開展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8、負責國家、省擬發布環境標準的意見徵求工作。
環境影響評價科工作職能
1、擬訂環境影響評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
3、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4、監督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
5、負責落實區域、流域限批政策的實施;
6、組織市審批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7、審核建設項目執行標準。
規劃財務科工作職能
1、負責制定環境保護資金的年度計畫;
2、擬定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環境保護規劃;
3、負責全市重大環境保護項目、能力建設項目、基本建設項目的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
4、負責污染治理專項資金項目管理;
5、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自然生態保護科工作職能
1、負責擬訂全市污染源防治計畫及市重點區域流域、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等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污染治理項目的申報、審核工作。
3、負責危險化學品廢物申報登記經營許可、危險廢物跨市境轉移審批及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政執行跨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及防治等環境管理制度;
4、負責危險廢物進出口的審批監督管理;指導縣(市)區工業固廢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5、擬訂環境保護科技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環境保護重大問題的研究、技術工程示範推廣和新型環境問題風險評估;
6、負責擬定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編制全市水、大氣、噪聲等專項環境功能區劃;
7、組織開展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8、負責國家、省擬發布環境標準的意見徵求工作。
法規宣傳科工作職能
1、擬訂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草案;
2、負責市級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和監督環境保護依法行政;
3、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
4、負責全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培訓;
5、負責監督檢查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6、參與制定全市環境經濟政策,組織環境政策的評估工作;
7、負責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
8、協調各級新聞媒體,組織環境保護的新聞宣傳。
9、承擔音像檔案資料的製作和管理工作;
10、負責環境應急宣傳教育科研信息等能力建設。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工作職責
1、擬訂總量控制計畫;
2、建立並組織實施總量減排責任制考核制度;
3、負責環境統計工作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負責全市重點污染源的排污總量核定和排污許可證審批;
5、負責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
環境監測科
1、建立環境質量監測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並預測預警;
2、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和環境狀況公報,負責發布環境信息;
3、組織環境監測機構資質認定;
4、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
5、承辦全市涉外環境污染處理工作和涉外環境保護事務,提出對外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
6、組織開展中俄環境保護合作與交流。
信息中心
1、負責制定並執行全市環境保護信息系統管理制度、技術標準、安全管理與日常維護;
2、負責與省級對口部門的信息、數據傳輸;
3、負責全市污染源線上監控系統的建設與日常維護;
4、負責承擔相關的社會經濟信息收集、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環保系統內部信息考核工作;
6、負責全市信息能力建設工作;
7、負責落實督辦《2011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網上考評各項內容。
黨支部工作職能
1、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2、負責文明單位建設、端正政風行風、創先爭優活動的開展工作;
3、負責機關政治、業務學習培訓工作;
4、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
輻射監督站
1、負責輻射環境保護、輻射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2、負責放射源安全的統一監管;
3、負責放射性污染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
4、組織開展全市輻射環境監測;
5、負責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安全的統一監管;
6、負責放射源的生產、銷售、使用、貯存和廢棄處置領域從事輻射安全關鍵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管理;
7、組織實施放射源安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放射源登記管理制度。
環境監察支隊工作
1、負責建立健全全市污染源治理情況、設施運行和排污情況台帳;
2、完成排污收費征繳任務;
3、負責企業違法行為的查處;
4、擬訂環境信訪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信訪工作;
5、負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及風險源排查工作;
6、負責建設項目現場監督檢查及違法行為查處;
7、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目標考核中應急演練、風險排查、應對突發事件等具體工作;
8、負責全市線上監測系統的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環境科學研究所工作職能
1、負責環境科技諮詢和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
2、制定環境保護科技規劃和環境保護科研課題的研究;
3、負責環境質量影響評價檔案的編寫工作;
4、負責環保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交流和套用;
5、負責市環境科技學會活動工作。
環境監測中心站工作職能
1、為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驗收,排污收費、市長責任目標、排污許可證,污染源集中控制提供分析數據;
2、貫徹執行環境標準,參與制定環境規劃;
3、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環境質量情況,傳輸環境信息,編制環境監測,月報、季報、年報等;
4、協助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5、組織協調全市環境監測網工作和技術指導工作;
6、完成全市環境監測網路的監測人員的技術培訓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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