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西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負責全市民營經濟的信息、統計,依法經營;分析、預測、監測民營企業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應政策調控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雞西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 主要職責:10條
  • 內設機構:4個
  • 所在地:雞西市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發展民營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發展全市民營經濟的政策草案;研究制定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市民營經濟的改革發展、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市場開拓、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招商引資、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協調解決全市民營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三、負責全市民營經濟的信息、監測民營企業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應政策調控措施。
四、指導全市民營企業職工的教育培訓和人才、智力引進工作。
五、指導全市民營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社會保障、資源環保、質量管理、財政稅收及金融等方面的法規和政策。
六、負責民營企業發展基金的建設項目審核論證。
七、指導全市民營企業協會工作。
八、組織推薦先進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先進單位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省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對全市個體私營企業行政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全局重要活動和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2、負責文電、印信、保密、檔案管理工作;3、負責督查督辦、綜合協調等機關政務工作;4、負責外事活動安排;5、負責網站和信息簡報的編輯工作;6、負責指導機關政務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7、負責來信來訪接待、協調、綜合、督辦工作;8、負責人事、幹部和工資管理工作;9、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10、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11、負責局黨組民主生活會和中心組學習安排及情況綜合工作;12、負責機關目標考核和綜合,財務、資產管理,接待、安全保衛、後勤管理工作;13、負責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與省局對口處室為省局辦公室、紀檢組、監察室)。配合主管局長,負責機關的日常管理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科技項目科
1、負責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科技成果和新產品鑑定,科技效益獎評審及重點科技項目的推薦工作;2、負責質量管理和名牌、品牌產品的培育工作;3、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科技園區(孵化器)的建設工作;4、負責技術創新工作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5、負責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6、負責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7、負責編制和落實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8、負責研究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9、負責推進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設立,研究確定基金(含鄉企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和方式,基金扶持項目的評審工作,指導、監督、匯總、基金及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執行情況;10、負責產業結構調整和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的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11、負責農產品加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綠色和特色食品開發工作;12、負責項目開發綜合指導工作;13、負責園區和產業集群規劃指導工作;14、負責統計和會計報表的匯總上報,統計和財務分析,貫徹實施有關統計、財務、會計法規和制度。15、負責全市教育培訓和爭取相關資金支持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中小企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16、負責全市融資擔保工作;17、負責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與省局對口處室有科技創新處、發展規劃處、人事教育處、融資擔保處)。配合主管局長,側重負責虎林市、密山市、雞冠區民營和其他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1、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及省、市相關的政策、法規、規章和其他相關政策性檔案工作;2、負責起草本市有關規定和政策,負責全局綜合性報告和檔案的撰寫工作;3、參與和組織全局性的調查研究工作;4、負責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的綜合和法制宣傳及其他宣傳工作;5、負責對企業開展政策和法律諮詢及相關服務工作;6、協調指導企業治亂減負和企業維權工作;7、負責局年鑑和史志撰寫工作;8、負責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與省局對口的處室為綜合法規處)。配合主管局長,側重負責城子河區、滴道區民營和其他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
四、企業指導科
1、負責指導、監測、分析企業(包括個體私營企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出現的問題;2、負責企業改革改制和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3、負責企業家隊伍建設工作;4、負責創業、就業、勞動力轉移工作,企業管理諮詢工作;5、負責表彰獎勵工作;6、負責規範勞動用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職業衛生工作;7、負責企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8、按局黨組要求指導中小企業協會工作,努力提高企業家政治、社會地位;9、負責指導企業外經外貿(對俄經貿)、招商引資、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10、負責籌備和組織企業參與各種經濟技術展示會、展銷會、洽談會;11、負責企業網站建設指導工作;12、負責完成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與省局對應的處室為企業指導處、合作服務處)。配合主管局長,側重負責雞東縣、恆山區、梨樹區、麻山區民營和其他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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