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所有權說是關於全民所有制企業財產權性質的一種理論。具體又分為幾種觀點:(1)認為全民所有制企業財產上同時存在著國家所有權和企業法人所有權,國家保留取得收益和對財產進行最終支配的權利,企業獨立進行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對國家負擔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2)認為全民所有制企業財產上存在著國家的絕對所有權和企業的相對所有權,後者派生於前者並受前者制約。
持這種觀點的人在具體認識上又有區別:一種認為企業的相對所有權是國家所有權權能在量上分割的結果;另一種認為企業的相對所有權是國家所有權的一個較低層次。(3)認為在全民所有制企業財產上存在著國家的所有權和企業的商品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