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貨幣互換協定

貨幣互換,通常是指市場中持有不同幣種的兩個交易主體按事先約定在期初交換等值貨幣,在期末再換回各自本金並相互支付相應利息市場交易行為。以此約定為基礎簽定的協定稱為雙邊貨幣互換協定。協定旨在保持雙方貿易正常發展,避免周邊金融不穩定帶來的不利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邊貨幣互換協定
  • 性質:互換協定
  • 屬性:雙邊貨幣
  • 協定旨在:保持雙方貿易正常發展
簡介,動態,現狀,

簡介

貨幣互換,通常是指市場中持有不同幣種的兩個交易主體按事先約定在期初交換等值貨幣,在期末再換回各自本金並相互支付相應利息市場交易行為
以此約定為基礎簽定的協定稱為雙邊貨幣互換協定。協定旨在保持雙方貿易正常發展,避免周邊金融不穩定帶來的不利影響。

動態

據介紹,該協定互換規模為700億元人民幣/380億阿根廷比索。協定實施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人民銀行先後與韓國央行、香港金管局、馬來西亞央行、白俄羅斯央行、印度尼西亞央行、阿根廷中央銀行簽署了總計6500億元人民幣的六份雙邊本幣互換協定。

現狀

截至至2013年10月9日,與中國人民銀行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定的國家和地區央行明細如下:
國家/地區
簽署日期
國家/地區
簽署日期
國家/地區
簽署日期
香港
2009-1-20
2011-11-22續簽
韓國
2009-04-20
2011-10-26續簽
馬來西亞
2009-02-08
2012-02-08續簽
印度尼西亞
2009-03-23
阿根廷
2009-03-29
2009-03-11
泰國
2011-12-22
巴基斯坦
2011-12-23
阿聯
2012-01-17
土耳其
2012-02-21
蒙古
2012-03-20
澳大利亞
2012-03-22
烏克蘭
2012-6-26
巴西
2013-03-26
2010-06-09
英國
2013-06-23
哈薩克斯坦
2011-06-13
新加坡
2010-07-23
2013-03-07續簽
紐西蘭
2011-04-18
2011-04-19
歐洲央行
2013-10-9
卡達
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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