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近幾年來,該局在省局、市局和當地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箇中心,堅持“依法行政、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方針,積極最佳化經濟環境,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全面履行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兩大職能;深入開展打假治理劣活動,大力推進質量、標準化和計量等各項基礎性工作,加強鍋容管特安全監察,狠抓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為雙牌縣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職能職責
—、職能
1、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
2、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
二、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本局的行政執法工作。
2、管理本縣質量監督工作。對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受理對產品質量問題的舉報和投訴,調解質量糾紛;負責縣人民政府打假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巨觀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質量振興實施計畫;擬定提高本縣產品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和計畫;推進本縣名牌戰略的實施;組織對產品質量事故和鍋容管特設備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 、處理意見;依法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4、負責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地方農業標準規範和企業標準;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開展和指導農業、工業及其他領域標
準化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形碼工作。
5、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執行國家計量法律法規;建立縣級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6、統一管理和監督全縣認證認可工作。對國家規定實行強制認證的產品進行監督管理;協助上級局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負責對防偽技術產品的監督管理。
7、綜合管理全縣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和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行使職權 並組織實施安全監察。
8、制訂全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管理本縣質量技術監督宣傳、教育、科技、信息等工作;管理本局事業單位。
9、受上級局委託,管理好本局的機構編制、人員調配、財務經費、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國有資產、社會保險、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局中層幹部配備、考核、任免、
獎懲和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察工作;負責本局的精神文明建設。
10、承辦上級局、地方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職責:對口市局辦公室、財務科、法制科有關業務及報表工作。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制訂機關工作制度,組織協調機關政務,起草全局綜合性檔案;負責全局法制宣教工作;負責全局檔案、檔案、案卷的整理歸檔;負責車輛調度、保密、信訪、保衛、財務、基建、房產等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公務接待和外事接待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統計;負責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辦公室內勤(包括值班、電話、接待來人來訪、衛生等)。
(二)政工股
職責:對口市局人事科有關業務和報表工作,負責全局幹部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政治思想和業務能力的考核及評優工作,協助主管政工的領導搞好老乾業務工作。負責起草和整理與本職責範圍有關的檔案。完成所屬業務股的工作目標。
(三)監督股
職責: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監督科,負責省、市局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的質量監督工作;
2、負責全縣非食品類產(商)品定期監督抽查計畫的審核、上報、監督實施和國家免檢產品的協助申報;
3、負責縣局系統內質檢機構的監管服務;
4、負責全縣除食品企業以外的非發證生產企業的質量、標準、計量、包裝標識、認證制度和檢驗制度等綜合監管工作(劃歸標質股、計量股監管的企業除外);
5、負責做好所監管企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以及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
6、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監管企業的產品質量的定期檢驗、法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許可檢驗、實驗室比對檢驗等委託檢驗及計量器具校準工作;
7、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的相關業務工作。
(四)標質股
職責: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標質科,負責省、市局標質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的標質工作;
2、負責全縣生產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審查,協助制標和雙采工作(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除外);負責組織全縣名優產品、地理標誌產品初評、協助申報和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項目建設;
3、負責全縣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生產加工產品3C認證的指導、監督和匯總統計;
4、負責全縣非食品類發證企業生產許可證的受理、申報、初審,協助市局標質科作好獲證企業生產許可證的年度審查、發放、換證工作匯總統計工作;
5、負責縣內各水泥廠、眼鏡配製店、各膠合板及木業製品廠、耐腐設備廠、鋁材塑鋼加工店、蓄電池廠、菸草公司、醫藥原料廠、拉絲廠、電動機廠、印刷廠、裝飾材料加工廠、電力金具廠的標準、計量、質量和包裝標識等綜合監管工作;負責做好監管企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以及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
6、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監管企業的產品質量的定期檢驗、法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許可檢驗、實驗室比對檢驗等委託檢驗及計量器具校準工作;
7、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做好相關業務工作。
(五)食品股
職責: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食品科,負責省、市局食安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負責全縣食品發證生產加工企業市場準入和生產許可證的受理、組織審查、申報和發證或協助發證工作;
3、負責縣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及其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機械設備、洗滌用品、化妝品、保健品和消毒劑等生產加工企業的質量、標準、計量的綜合監管工作;
4、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監管企業的產品質量的定期檢驗、法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許可檢驗、實驗室比對檢驗等委託檢驗及計量器具校準工作;
5、負責做好所監管企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以及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
6、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做好相關業務工作。
(六)計量股
職責: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計量科,負責省、市局計量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計量監管工作;
2、負責全縣定量包裝商品定期監督抽查的組織實施、匯總報表;
3、負責全縣計量認證授權機構的監管服務;
4、負責縣內煤炭企業、廣播電視、電信通訊、郵政、發供電、石油、鹽業、自來水、醫院、測繪、物流、機動車檢測站和機動車檢測維修行業的綜合監管服務工作;
5、負責全縣能源計量器具的綜合業務管理和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的監管工作;做好所監管企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以及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
6、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監管企業的產品質量的定期檢驗、法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許可檢驗、實驗室比對檢驗等委託檢驗及計量器具校準工作;
7、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做好相關業務工作;
(七)特設股
職責: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特設科、信息所,負責省、市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及信息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和本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及信息工作;
2、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定期監督檢驗計畫的擬制、申報;
3、負責全縣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註冊發證工作;
4、負責縣內特種設備生產、銷售、安裝、維修、改造、使用單位綜合監管服務,對高耗能的特種設備,依法實行節能審查和監管;
5、負責全縣組織機構代碼辦證、年檢和代碼的監管工作,縣政務中心的質監視窗只負責新辦企業的代碼辦證、年檢工作;
6、為社會提供代碼等技術信息查詢服務;
7、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壓力表的強檢工作;
8、協同上級和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做好相關業務工作。
(八)稽查隊
職責:
1、綜合管理業務對口市局稽查支隊,負責省、市局稽查工作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流通領域的稽查執法工作(本縣生產的食品企業和已列入各有關業務股室監管的行業除外);
2、負責全縣農資、建材批零市場、超市、計算機市場、網咖、學校、賓館、餐飲、房地產、建築工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消防器材和手機經銷店(移動、電信、聯通公司自身經營核算的除外)、藥店、糧食收購、貯運等行業的強制性標準、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生產許可證、QS標誌和3C標誌、包裝標識等綜合監管執法工作,負責監管除生產領域以外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用能產品、設備以及能效標識的監管工作;。
3、負責全縣流通領域的條碼執法工作;
4、負責全縣沐浴、足浴、按摩等特種服務行業使用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的綜合監管工作;
5、協助產檢計量所做好監管企業的產品質量的定期檢驗、法定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許可檢驗、實驗室比對檢驗等委託檢驗及計量器具校準工作;
(九)產檢計量所
職責:
1、負責全縣經省局批准承檢項目的產品質量檢驗和經省局授權的強制計量器具的檢定;
2、接受社會委託檢驗、消費者投訴委託檢驗和各單位內部使用計量器具的校準;
3、協助市產檢所做好抽樣送檢工作,協助市計量所的計量檢定工作;
4、配合本局各業務股隊作好產品質量的檢驗和計量器具的檢定。
5、內設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定和大型衡器檢定三個中心。
6、負責局裡委託的小型衡器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