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林權流轉和林地使用費法律問題研究》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李延榮 周珂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體林權流轉和林地使用費法律問題研究
- 作者:李延榮、周珂
- 出版時間:2008年04月22日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300091099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
- 字 數:230 千字
- 書 號:F3131
- 印 次:1-1
《集體林權流轉和林地使用費法律問題研究》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李延榮 周珂 。
《集體林權流轉和林地使用費法律問題研究》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李延榮 周珂 。內容簡介本書共分為林權流轉研究及林地使用費研究2大部分,主要內容包括:林權流轉概述、林權流轉的前提和基礎、林權流轉制...
其中:產權制度是基礎;核心制度包括交易制度、價格制度和利益分配製度,是整個集體林權流轉制度體系最主要的部分;配套制度是保障。書中從法學視角全面解構和明晰了林權、林地、林木、森林等基本概念,提出了集體林權產權結構體系和物權變動...
《集體林區農戶林地使用權流轉行為研究》是2013年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柯水發。內容簡介 《神農書系·集體林區農戶林地使用權流轉行為研究:以福建省和江西省為例》在文獻綜述和實地調研的基礎上,分析了集體林區林地使用權流轉...
《林權法律問題研究》是2012年11月1日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務坤。內容簡介 《林權法律問題研究》目的有二:一是多維度而系統的研究林權的本體,為林權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林權糾紛解決提供一些理論和方法。二是了解貴州...
五、完善集體林權流轉監管制度 第九章 總結與展望 一、基本結論 二、主要創新 三、研究展望 附錄本研究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論集體林地承包經營的現實問題與制度完善 論集體林權流轉的制度前提及其立法完善 論集體林權流轉法律制度的價值取向...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的林地林木流轉研究》是2009年中國林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謝屹。新一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我國提高林業生產力水平、破解農戶增收難問題、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被認為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具有同等的...
由於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一些地方集體林權流轉處於不規範狀態,暗箱操作,低價轉讓集體林地、林木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農民失山失地和集體森林資源資產流失,有的甚至引發林權糾紛、毀林和群體事件,對森林資源安全和林區和諧穩定帶來了不利...
再次,對林權抵押這種特殊流轉方式進行分析,討論其作用、問題,創新性地提出從資產評估管理、林權收儲擔保等方面解決林權抵押存在的問題;又次,基於20年的林業技術經濟數據,採用有限期林地期望價法測算不同立地質量的林地理論收益,並...
比較分析方法等多種研究方法,對集體林權的概念、林地物權、林木物權、集體林權流轉、集體林權的登記與備案等問題,從法理上做出合理的闡釋,從制度上進行科學的構建,以推動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和集體林業物權法律制度的完善,...
集體林權可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抵押或作為出資、合作條件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流轉。區劃界定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暫不進行轉讓,允許以轉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轉。權屬不清或有爭議、應取得而未依法取得林權證或不...
第六節 林地的使用費表現為林地的使用價 第八章 林地使用權流轉機制研究 第一節 創新機制,積極培育營林大戶 第二節 培育流轉中介組織 第三節 價格機制 第四節 收益分配機制 第五節 約束機制 第三篇 集體林權流轉市場監管...
林權流轉即森林、林木、林地流轉,包括林地承包經營權人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流轉和集體經濟組織的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的流轉。林權流轉方式包括轉包、出租、轉讓、互換、入股、抵押等。概念解讀 林權問題源於對森林資源使用和...
(三)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四)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林木和林地使用權,不得轉讓。第八條下列林地、林木,不得流轉:(一)未取得林權證...
集體林權指集體所有制的經濟組織或單位對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集體林權制度是指法律規定的集體林權制,即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它包括:《土地改革法》規定的分配...
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山林樹木,或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以及其他部門、單位的林木,由縣或縣以上人民政府頒發林權證書,登記造冊,確定和保障其所有權。簡介 林權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
農民在改革中獲得的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具有資本功能,可作為入股、抵押或出資、合作的條件。這是農村土地經營制度的重大突破,也是農村金融改革的重大突破,有效破解了農業發展融資難的問題,促進了金融資本向農村流動。二、集體林權制度...
《關於加快林業改革發展推進“森林紹興”建設的意見》(紹市委發〔2010〕30號)檔案精神,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創新我市林業經營管理體制、機制,加快現代林業建設步伐,全面推進“森林紹興”建設,現就建立和完善集體林地、林木流轉機制提出...
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保留少量的集體林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實行民主經營管理。林地的承包期為70年。承包期屆滿,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已經承包到戶或流轉的集體林地,符合法律規定、承包或流轉契約規範的,要予以維護;承包或流轉...
第八條 森林、林木、林地流轉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妨礙森林、林木、林地流轉。森林、林木、林地流轉所得收益歸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第九條 鼓勵森林、林木...
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保留少量的集體林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實行民主經營管理。林地的承包期為70年。承包期屆滿,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已經承包到戶或流轉的集體林地,符合法律規定、承包或流轉契約規範的,要予以維護;承包或流轉...
使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依法、規範、有序流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意見》及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特...
對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已經明晰、絕大多數民眾滿意的,應穩定不變,不得乘改革之機,重新分配或者無償平調,對已經承包但林權尚不明確的林地以及有歷史遺留問題的林地,本著有利於維護農民利益,有利於資源保護,有利於社會穩定的方針...
集體林權 集體林權指集體所有制的經濟組織或單位對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包括:《土地改革法》規定的分配給農民個人所有的通過合作化時期轉為...
1、“土地徵收行政複議審查法律問題研究” 科研項目,2009年完成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應與土地有償使用並行” 科研項目,2008年完成 3、“集體林權流轉和林地使用費法律問題研究” 科研項目 2008年完成 4、“物權法實施對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