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法

集中法,是指企業不只是在總部建立一個收款中心(基本賬戶) ,而且還要根據企業銷售點的分散程度,在其他地區建立多個收款中心(一般賬戶)來集中收款的方法。當企業銷售商品時,各地收款中心可以向當地客戶開出收款賬單,企業的客戶可以將付款支票寄到企業當地設定的收款中心,收款中心收到支票後立即存入當地與總部銀行相同的銀行。

在其他地區建立收款中心的目的是:
縮短郵寄支票和賬單的時間。
縮短支票兌現所需的時間。中國工商銀行目前已經全國聯網,在工商銀行任何一個分行存入的款項均可在工商銀行其他分行支取,因此如果企業在工商銀行開戶,則各地設立的收款中心將現金存人工商銀行就等於存人了總部銀行,在我國,企業同城結算通常使用支票。異地結算通常使用匯票結算,但把繫結算成本要大於支票結算,在當地設立收散中心有利於的用需要在各地有利於節約匯款費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