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編制本指南。需要獲得雅安市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組織,請仔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免費向有關單位和場所提供。公民、法人和組織可以在政府信息公開機構、政府網站、市檔案館、市圖書館等場所查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雅安市人民政府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政府信息指政府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與經濟、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相關的並以紙質、膠捲、磁帶、磁碟以及其他電子存儲材料等載體反映的內容。雅安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一)雅安市政府信息公開主體。
市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各縣(區)政府及所屬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和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
(二)雅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
1.主動公開:市人民政府、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將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調整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決策的;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等情況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公開的信息。
2.依申請公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程式向市人民政府、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三)雅安市政府信息公開時限。
1.主動公開時限:市人民政府、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後,自信息產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依申請公開時限:市人民政府、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自收到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應予以答覆申請人。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四)雅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排體系。
雅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主要分為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內容顯示區編排設計。分類導航區提供主題和體裁分類查詢功能;檢索區提供信息標題和索取號的查詢方式;目錄內容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索引號、單位、類別、公開內容、公開時間、關鍵字等項目內容。索引號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單位是具體負責提供該信息的單位名稱;類別是信息所屬的類別名稱;公開內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公開時間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時間;關鍵字是信息中的重要詞語。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主動公開範圍。
雅安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依法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調整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決策的;反映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設定、職能等情況的;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具體參照《雅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主動公開渠道。
1.雅安市人民政府網站
雅安市人民政府網站是我市政府信息公開主平台,該網站開設有“政務公開”欄目。公眾通過網際網路登錄網址後,點擊導航欄“政務公開”,可進入雅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查看雅安市人民政府、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公開的政府信息。信息公開系統使用方法如下:
(1)目錄導航式瀏覽:點擊頁面左側“政務公開導引”相應的分類欄目,系統會自動展開下一級目錄,並自動顯示與該欄目對應的信息列表,點擊條目名稱或詳細信息就可查看詳細內容。
(2)其他分類導航式瀏覽:政務公開系統各類信息按“政府檔案”“檔案解讀”“人事信息”“財政預算決算”“規劃計畫”“‘五公開’專欄”和“重點領域公開專欄”等名稱進行分類,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分門別類進行集中展示,公眾可以在對應的分類中查詢相應的政府信息。
(3)標題關鍵字和索引號查詢:輸入標題關鍵字或索引號並搜尋,與關鍵字或索引號匹配的目錄項會以列表形式進行顯示,點擊條目名稱或詳細信息即可查看詳細內容。
2.《雅安市人民政府公報》
《雅安市人民政府公報》向市級各部門、各鄉(鎮)、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免費贈送。電子版在雅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可查詢。
3.其他渠道
公眾可到雅安市檔案館、圖書館、政務中心設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閱點進行查閱;可通過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戶外LED等渠道了解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情況;可在市級部門設立的公告欄目了解部門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雅安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為有利於人民民眾方便快捷獲取政府信息,根據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分工,市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統一由市級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申請公開涉及市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直接向市級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如:涉及集體土地徵收的相關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申請。
(一)受理申請機構。
1.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及所屬部門;縣(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及所屬部門(地址和聯繫方式見後)。
2.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受理點地址為雨城區正和路1號市行政中心3202室,
(二)《申請表》的獲取。
申請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或自行複製,也可在市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三)《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表要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
2.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繫方式等;
3.提供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複印件等);
4.儘量詳細、明確的描述申請獲取信息,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5.每份申請表限填一項申請內容。
(四)申請方式。
1.書面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到全市各級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現場提交書面申請;提交書面申請有困難的,也可到現場口述,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簽字認可後當面提交申請。
3.電子郵件。申請人可通過向全市各級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傳送電子郵件進行申請。電子信箱發出後,申請人應主動與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確認,未經確認,視為主動放棄申請。
4.線上申請。申請人可通過雅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線上申請信息公開向市政府及市級各部門提交申請。
暫不受理通過電報、電話、短訊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五)申請的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後予以登記。根據申請人所留聯繫電話進行確認和受理,在確認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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