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戰略;研究擬訂全市科技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
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編制市級科技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四)擬訂全市基礎研究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五)組織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墓殃烏負責組織實施。
(六)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七)統籌全市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市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八)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腿簽腳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指導全市科技安全工作。
(九)組只記淚放織開展全市對外科技合作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國專家聯繫服只舟務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和措施。
(十)負責科技獎勵的推薦和申報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市校合作政策措施,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財務、黨建、紀檢、組織人事、綜合協調、督促檢查、秘書事務、文書處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檔案管理、會議組織、公務接待、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資源配置與管理科。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實施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組織有關科技發展的重大調研,開展全市科技創新戰略研究。承擔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
承擔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科技報告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開展科技監督和評估,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組織協調爭取國家、省各類科技重大專項。承擔全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與管理工作,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發共享。
(三)政策法規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組織起草科技相關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並開展普法宣傳。承擔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勵想拔格精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科技動員工作。
(四)高新技術科。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區域科技創新創業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
(五)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業拔格兵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
(六)成果科。承擔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基礎研究與管理、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
(七)奔永潤外國專家與對外科技合作科。擬訂在隨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引進國外人才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管理工作。
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措施。擬訂全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
(八)市校合作科。負責統籌協調、整體推進我市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工作;負責統籌實施市校合作工作的督辦、考核等工作;指導縣(市、區)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工作。
行政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含非中共黨員副局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市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隨州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蘇軒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隨州市委、
隨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單位地址
地址:沿河大道147號
(四)高新技術科。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區域科技創新創業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
(五)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
(六)成果科。承擔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基礎研究與管理、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
(七)外國專家與對外科技合作科。擬訂在隨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引進國外人才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管理工作。
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措施。擬訂全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
(八)市校合作科。負責統籌協調、整體推進我市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工作;負責統籌實施市校合作工作的督辦、考核等工作;指導縣(市、區)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工作。
行政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含非中共黨員副局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市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隨州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蘇軒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隨州市委、
隨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單位地址
地址:沿河大道1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