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能
一、職責調整
(一)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 增加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與資助工作;高校生源地貸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 加強全市教育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審計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 擬訂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三)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歷教育等工作,推進各類教育健康協調發展;負責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審批市屬職業技術學校專業的設定、辦班及招生計畫;負責成人高校辦學站(點)設定的備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教育教學改革、重點學校和重點學科的建設。
(四) 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對中等及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
(五) 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監督和內部審計;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負責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與資助工作;協助銀行做好高校生源地貸款及貸後管理等工作。
(六)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師隊伍的綜合管理和規劃建設。依法履行對教師資格認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招聘、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選拔、聘任、培訓、考核、交流、任免有關學校和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指導鄉鎮(街道)學校抓好農村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牽頭協調對民族地區教育援助工作。
(七)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安全穩定工作。
(八) 統籌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學歷教育及招生考試工作,制定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規劃、指導、組織自學考試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九) 規劃、管理全市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指導學校教育科研項目的實施和科研基地建設;規劃、管理全市教育系統教學儀器裝備、電化教育工作和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 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語言文字的推廣、教育、考核、使用等工作;規範語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
(十一)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外事工作的統籌管理,指導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教育系統外籍教師有關管理工作。
(十二)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全市教育單位的黨建、群團、工會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社團工作。
(十三) 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情況
隆昌市教育局領導簡介及分工
余自忠: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教育局黨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馬忠瓊:黨委副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管理幹部、人事、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幹部思想工作。完成黨委書記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政工人事股、教育退協、教師療養所。
劉學義: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管理機關事務、信訪維穩、綜治保密、計生、檔案、安全、目標管理、工會、群團、統戰、宣傳、後勤產業、食品衛生、防疫、電化教育、教儀裝備工作。完成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行政辦、後產辦、安全管理辦公室、教育工會、教儀站。
林雪松: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管理髮展規劃、基礎建設、財務、學生資助、教育督導、青少年校外活動、教育基金會工作。完成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計財股、資助中心、督導室、青少年活動中心。
聯繫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會。
任武: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管理大中專招生、自學考試、成人考試、教育教學教研、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工作。完成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職成教股、教研室、招生辦。
馮大瓊: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主持教育局紀委全面工作。協助黨委書記管理黨風廉政和紀律檢查工作。完成黨委書記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監審股。
劉波:副局長(掛職)
協助局長管理基礎教育、學校體衛科藝、安全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完成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教育股。
辦公地址
四川省內江市隆昌市金鵝街道康復中路269號
直屬單位
隆昌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隆昌市學校後勤與產業管理辦公室
隆昌市教學儀器站
隆昌市中國小教學研究室
隆昌市教師療養所
隆昌市教育基金會
隆昌市教育工會
隆昌市教育退休協會
隆昌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隆昌市青少年活動中心
隆昌四中
隆昌五中
隆昌六中
隆昌八中
隆昌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