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內江市委辦公室 內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隆昌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發〔2010〕126號)和《中共隆昌縣委 隆昌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隆昌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隆委發〔2010〕18號),設立隆昌縣教育局(簡稱縣教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2017年4月9日,民政部正式簽發《民政部關於同意四川省撤銷隆昌縣設立縣級隆昌市的批覆》(民函〔2017〕72號):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隆昌縣,設立縣級隆昌市,以原隆昌縣的行政區域為隆昌市的行政區域,隆昌市人民政府駐古湖街道大東街64號。隆昌市由四川省直轄,內江市代管。至此,撤銷隆昌縣教育局,設立隆昌市教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昌市教育局
  • 類別:單位
單位職能,單位情況,辦公地址,直屬單位,

單位職能

一、職責調整
(一)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 增加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與資助工作;高校生源地貸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 加強全市教育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審計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 擬訂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三)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歷教育等工作,推進各類教育健康協調發展;負責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審批市屬職業技術學校專業的設定、辦班及招生計畫;負責成人高校辦學站(點)設定的備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教育教學改革、重點學校和重點學科的建設。
(四) 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對中等及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
(五) 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監督和內部審計;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負責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與資助工作;協助銀行做好高校生源地貸款及貸後管理等工作。
(六)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師隊伍的綜合管理和規劃建設。依法履行對教師資格認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招聘、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選拔、聘任、培訓、考核、交流、任免有關學校和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指導鄉鎮(街道)學校抓好農村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牽頭協調對民族地區教育援助工作。
(七)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安全穩定工作。
(八) 統籌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學歷教育及招生考試工作,制定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規劃、指導、組織自學考試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九) 規劃、管理全市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指導學校教育科研項目的實施和科研基地建設;規劃、管理全市教育系統教學儀器裝備、電化教育工作和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 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語言文字的推廣、教育、考核、使用等工作;規範語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
(十一)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外事工作的統籌管理,指導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教育系統外籍教師有關管理工作。
(十二)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全市教育單位的黨建、群團、工會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社團工作。
(十三) 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情況

隆昌市教育局領導簡介及分工
余自忠: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教育局黨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馬忠瓊:黨委副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管理幹部、人事、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幹部思想工作。完成黨委書記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政工人事股、教育退協、教師療養所。
劉學義: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管理機關事務、信訪維穩、綜治保密、計生、檔案、安全、目標管理、工會、群團、統戰、宣傳、後勤產業、食品衛生、防疫、電化教育、教儀裝備工作。完成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行政辦、後產辦、安全管理辦公室、教育工會、教儀站。
林雪松: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管理髮展規劃、基礎建設、財務、學生資助、教育督導、青少年校外活動、教育基金會工作。完成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計財股、資助中心、督導室、青少年活動中心。
聯繫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會。
任武: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管理大中專招生、自學考試、成人考試、教育教學教研、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工作。完成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職成教股、教研室、招生辦。
馮大瓊: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主持教育局紀委全面工作。協助黨委書記管理黨風廉政和紀律檢查工作。完成黨委書記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監審股。
劉波:副局長(掛職)
協助局長管理基礎教育、學校體衛科藝、安全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完成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教育股。

辦公地址

四川省內江市隆昌市金鵝街道康復中路269號

直屬單位

隆昌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隆昌市學校後勤與產業管理辦公室
隆昌市教學儀器站
隆昌市中國小教學研究室
隆昌市教師療養所
隆昌市教育基金會
隆昌市教育工會
隆昌市教育退休協會
隆昌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隆昌市青少年活動中心
隆昌四中
隆昌五中
隆昌六中
隆昌八中
隆昌九中
隆昌古湖中學
隆昌金鵝中學
隆昌山川中心學校
隆昌響石中心學校
隆昌聖燈中心學校
隆昌黃家中心學校
隆昌雙鳳中心學校
隆昌龍市中心學校
隆昌迎祥中心學校
隆昌界市中心學校
隆昌石碾中心學校
隆昌周興中心學校
隆昌漁箭中心學校
隆昌石燕橋中心學校
隆昌李市中心學校
隆昌胡家中心學校
隆昌雲頂中心學校
隆昌桂花井中心學校
隆昌普潤中心學校
內江廣播電視大學隆昌分校
隆昌特教學校
隆昌進修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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