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隆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隆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隆德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地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隆德縣
  • 所屬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隆德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柳志剛(黨組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區市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負責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宣傳和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組織落實有關部門制定的退役特殊保障政策。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及區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縣委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一)綜合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文稿、會務、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機要、保密、檔案、統計、信訪、財務、應急管理、車輛管理等日常工作的協調落實。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組織實施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移交安置和就業創業室。組織實施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政策。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擁軍優撫和褒揚紀念室。承擔協調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落實中央及區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及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貫徹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訂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我縣負責的烈士評定和烈士備案事項,指導組織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人員編制

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柳志剛,主持退役軍人事務局全盤工作,主管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民族宗教工作。 副局長:張軍科,協助局長開展工作,主管辦公室工作,分管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機關事務民族宗教、政法綜治、就業創業等工作。 副局長:古紅喜,協助局長工作,主管擁軍優屬和褒揚紀念工作,分管財務、信訪、扶貧等工作。 服務中心主任:趙銀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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