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政府質量獎

基本介紹

簡介,評獎辦法,申報條件,

簡介

陽江市政府質量獎是陽江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由陽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和獎勵,授予在陽江市登記註冊,具有法人資格,質量管理成效顯著,產品、服務和經營質量、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等處於領先地位,對陽江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卓越貢獻的企業。

評獎辦法

陽江市政府質量獎的評審遵循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好中選優,堅持企業自願、不向企業收費、不增加企業負擔、不搞終身制。
陽江市政府質量獎每三年評選一次,每屆獲獎企業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家。
陽江市政府質量獎評審標準按照GB/T 19580-2004《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和GB/Z 19579-2004《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執行。

申報條件

申報陽江市政府質量獎的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在陽江市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五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國家和省的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列入國家強制監督管理範圍的應取得有關證照。
(三)質量管理成績顯著,產品、服務和經營質量、自主創新能力、市場競爭力等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
(四)產品質量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在近三年國家級、省級和市級質量監督抽查中沒有不合格記錄。
(五)誠實守信經營,市場信譽良好,顧客滿意程度高。
(六)經濟效益好,經營規模、年利稅額、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位居市內同行業前列,並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具體評價準入門檻由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徵求綜合各方意見後提出,送陽江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
(七)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近三年來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衛生等事故,沒有因違反生產經營、智慧財產權、勞動保障、環保、安全生產、稅收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
獲得中國名牌產品、廣東省名牌產品、出口免檢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廣東省著名商標、中國發明專利、國家級完善計量檢測體系、4A級以上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或獲得國家質檢總局“全國質量管理先進企業”、“一類企業”稱號的企業,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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