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2018年陽江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組成部門。

新組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原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人民防空管理職責整合,加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辦公室)牌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組建,標誌著住房城鄉建設、人防職能的統籌融合,成為一個有機整體,全面開啟了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工作嶄新的局面。

2019年1月4日,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4日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的住房住房和城鄉建設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及人民防空事業的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相關的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與發展工作。負責推進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
(三)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管理工作。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工作;制訂全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房地產企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中介和評估管理、物業服務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管理、公租房管理、房屋安全鑑定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全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各類企業資質的管理,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工作;負責大中型建築的初步設計審查工作;指導全市建築活動,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指導監督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組織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負責全市城市和鄉村建設指導工作。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城鎮市政和公用事業的建設管理;負責燃氣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等工作。
(六)負責全市建設科技、人才發展規劃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相關執業資格的報名審核工作;組織制訂全市建設行業、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以及散裝水泥的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組織本行業信息化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建設工程的技術及管理工作;推廣套用建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牆材革新,推進建築節能減排;負責發展散裝水泥、預拌砂漿和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強制性建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貫徹執行。
(七)負責指導開展全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城市防空襲方案制定和監督落實;會同軍事機關確定重要經濟目標和重點防護單位,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人防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組織規劃並參與建設人防疏散地域和應急避難場所;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和維護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對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實施專業管理;推進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和軍民融合相關工作;負責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八)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在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指導和管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監督檢查,開展人民防空技術研究和推廣套用。
(九)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軍民融合辦公室(省人防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會議報告、工作總結等重要文稿;承擔安全保衛、機要保密、新聞宣傳、工作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負責對外溝通和協調工作。
(二)宣傳法制科。組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報批,負責全局規範性檔案的解釋、清理、彙編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本局聽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證的申領、下發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牽頭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工作;組織和指導普法教育及行業法規的宣傳工作;協調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知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計畫財務科。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國有資產的管理和財務工作;指導和協調住房和城鄉建設及人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
(四)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關於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住房制度改革與發展工作;制訂住房保障工作的規劃、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各地組織實施;負責市區公租房的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房屋徵收拆遷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導住房公積金業務網路管理系統建立和使用,管理住房公積金監督網路系統和舉報投訴系統。
(五)房地產市場管理科。制訂全市房地產行業發展的中、遠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指導和監督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和房地產市場數據收集及上報工作,向社會公布房源信息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服務管理、中介評估服務和住房租賃、房屋安全鑑定、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的管理工作。
(六)住房預售監督管理科。負責市區商品房預(銷)售的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發布商品房預(銷)售信息;指導縣(市、區)商品房的預售許可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款項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測繪成果的利用、管理和商品房樓盤表格的管理工作。
(七)城市建設管理科。指導全市城鎮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監管;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城及歷史街區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燃氣行業管理;參與燃氣的安全技術管理;參與燃氣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人防工程管理科。組織開展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監督檢查;制定應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設計方案和技術審查要點;負責人防工程專項規劃編制、工程報建、建設管理、維護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與人防工程平戰結合的開發利用。
(九)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負責制訂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規定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對招標項目的招標申請人和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對直接發包項目進行備案審查;對招標檔案進行備案審查;對開標、評標、定標過程實施監督;調查處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的投訴;對中標後招投標人履行招投標承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十)工程建設管理科。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管理。制訂建築業發展規劃,指導和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大中型建築的初步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預拌混凝土生產、勘察測繪、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諮詢、施工圖審查、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建設類培訓等企業或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各級質監、安監站認證審核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監督人防工程建設設計、監理和防護防化設備生產等相關單位資質標準執行。
(十一)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負責制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和相關人員的考核工作;承擔全市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和相關人員的考核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人防工程、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十二)村鎮建設管理科。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指導鄉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會同文物行政部門指導各縣(市、區)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科技教育和信息科。組織擬訂全市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以及散裝水泥的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本行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住建系統電子政務和重要信息系統、信息庫的建設,指導和協調住建系統電子政務的管理工作,促進本局信息化工作推進和信息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負責全市建設行業相關執業資格的報名審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程標準化工作以及有關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套用;指導建築行業工程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工作;指導全市建設工程的技術及管理工作;指導推廣套用建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工作,推進建築節能減排;負責散裝水泥、預拌砂漿和商品混凝土及牆材革新材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行業參與人才和智力的引進,組織行業學術交流。
(十四)行政審批科。組織制訂並實施行政審批集中辦理流程和操作規則,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審批、發證等相關業務;負責全局行政服務視窗、網上辦事大廳綜合協調工作,為辦理審批和服務事項的用戶提供諮詢服務。
(十五)人民防空科。制訂和修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本市人防系統機關“準軍事化”建設;對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實施專業管理,對重要經濟目標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督促檢查;推進人民防空平戰結合,戰時承擔城市人民防空行動的組織計畫協調工作;指導人民防空指揮體系和指揮設施建設,制訂修訂市級防空襲方案,指導各縣(市、區)防空襲方案的制定修訂並監督落實;組織城市防空襲演練,制訂人防專業隊伍訓練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和維護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承擔戰時全市城市人民開展防空襲鬥爭的組織計畫和指揮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人民政府交辦的防災救災指揮通信保障工作,指導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業務建設和值勤安排,保證通信暢通。
(十六)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及其檔案管理、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幹部培訓、年度考核、職務任免、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黨建、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宣傳教育、黨務公開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局工會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王雄: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張牛: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科、工程建設管理科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委和意識形態工作。
肖彤業: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住房保障科、行政審批科、科技教育和信息科、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市牆體材料革新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住房保障事務中心、市房屋徵收辦公室工作。
封榮健: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宣傳法制科、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市工程造價站工作,負責全局扶貧工作。
劉欣: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科、人民防空科、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市101工程管理中心工作。
陳光輝: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主管中共陽江市紀委市監委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梁小鴿: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房地產市場管理科、住房預售監督管理科、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市物業和房屋租賃管理所、市房屋安全鑑定技術中心(市房屋白蟻防治技術指導中心)工作。
張夏明:黨組成員,分管城市建設管理科、村鎮建設管理科、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海陵分局工作。
林川:黨組成員,分管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人防工程管理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中心、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工作。
梁文法:副調研員,協管宣傳法制科和全局扶貧工作。
許計雄:副調研員,協管人事科和局機關黨委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被評為“廣東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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