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東縣農業和林業局

負責文電、會務、後勤管理、接待、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公開、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民兵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牽頭協調直屬單位及農業和林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東縣農業和林業局
  • 地點:陽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部門職責,領導班子,

部門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後勤管理、接待、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公開、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民兵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牽頭協調直屬單位及農業和林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農業和林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各專項預案,協調處置農業和林業突發公共事件,組織實施農業和林業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應急保障工作;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二)新農村建設指導辦公室。
綜合協調縣直和省駐陽東涉農單位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林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研究,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推進“三農”工作的政策建議;協調處理“三農”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審核有關部門起草的涉農政策建議;組織開展中央、省和市“三農”工作方針政策、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研究提出農村改革、統籌城鄉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相關政策建議,擬訂新農村建設方案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協調有關試點、示範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經營管理制度、金融保險制度和農林牧體制改革創新,總結推廣農業和林業“三農”工作先進經驗。
(三)政策法規股。
組織擬訂農業和林業產業政策,提出農業和林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承辦有關行政案件的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和林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四)人事教育股(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社會保障工作;負責人事考核工作及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林業和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管理資格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承辦局黨組學習中心組的日常工作;協助局黨組(黨委)做好紀檢監察工作。
(五)計畫財務股。
負責編制縣財政撥給農業和林業各項經費以及本部門各項經費的預算、決算,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指導農業和林業行業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農業、林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政策建議;承擔農業和林業專項資金管理、農業和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
(六)種植業管理股。
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布局的調整;負責種植業生產項目建設的實施和管理,組織農業植物內檢工作;組織農作物適用先進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組織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負責農田基本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土肥、植保、農作物栽培育種等工作;負責全縣水果生產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管理縣級水果項目資金的調配;指導做好水果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工作。
(七)營林與生態管理股(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組織、指導商品林培育,組織、指導林木種苗、木本花卉培育、流通和調劑;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指導國有林場的經營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界定生態公益林體系,開展生態效能監測,指導生態公益林效能補償;指導國家重點林業生態工程實施;指導協調林業生態縣創建工作;指導協調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森林生態旅遊的開發、建設、管理;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工作;編制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建設規劃,建立森林病蟲測報網路,監測和發布森林病蟲害信息;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林政股。
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估,統一發布相關信息;編制和實施森林經營方案,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採伐、木材運輸管理,承擔出省木材運輸證的核發工作;監督林地保護開發利用,承擔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工作;組織協調林產品經營加工和組織協調用材林、經濟林基地建設以及林業產業結構調整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林地林木權屬及其流轉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和木材檢查機構的建設與管理;監督指導林業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組織、管護、利用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調處山林權屬糾紛的政策、法律、法規,指導、監督、檢查林權爭議調處工作;按調處程式受理、調查、審查、調解、裁決山林糾紛案件,負責跨縣以及重大林權爭議案件調查調解並提出處理意見。
(九)畜牧股(縣飼料工作辦公室)。
研究擬訂畜牧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畜牧業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擬訂全縣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畜禽品種培育和優良品種的推廣;負責種畜禽管理,組織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草地資源保護、利用及牧草種子質量監督管理;組織擬訂牧草、飼料、飼料添加劑、畜禽品種標準和技術規範,並負責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的監督實施;負責飼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牧、飼料行業統計工作。
(十)獸醫股(縣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組織擬定全縣動物疫病防治規劃,組織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預案;負責動物防疫、防疫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的管理工作;組織擬定獸醫、獸藥標準,並負責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的監督實施;承擔縣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經營管理股。
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擬訂、落實農業產業化規劃,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農村經濟組織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與改革,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協調農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統計工作;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實行指導、管理和監督。
(十二)科技與交流合作股。
擬訂農業、林業、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政策;組織實施農業、林業、科技示範和技術推廣,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承擔現代農業、林業、產業技術體系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林業和農民培訓工作,參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農業、林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組織工作和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農業、林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引進動植物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負責農業和林業科技宣傳活動;指導、組織和實施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台開發與利用;負責農業和林業科技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市場與經濟信息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
擬訂農、林產品專業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負責農業和林業生產資料及農林產品價格等信息的收集;負責農業和林業的統計及分析工作;預測並發布農林產品及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化建設;綜合分析和反映“三農”工作動態和信息;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的有關工作;負責農業和林業招商引資和經濟交流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依法管理農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協調救災備荒種子、種苗、化肥、柴油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
(十四)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制定本縣農業機械化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負責農機引進、示範、推廣、培訓工作,負責農機科研項目的論證、開發;指導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和牌證管理工作;承擔農業機械化、農機事故統計工作;指導農機化推廣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
(十五)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提出扶貧開發規劃和政策、法規;組織、指導山區、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扶貧開發和革命老區建設工作;負責扶貧資金和扶貧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工作;承辦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和省扶貧開發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訂實施農業和林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擬訂農業和林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開展項目前期準備和申報工作;按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批准的計畫組織項目實施,對竣工項目組織全面驗收;安排和管理農業和林業綜合開發專項資金。
(十七)森林防火辦公室(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防撲火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撲救工作,配合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八)農村工作辦公室。
承擔全縣農村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監察監督、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職能。

領導班子

陳尚影,局長、黨組副書記,主管局全面工作,直管局人事、計財和森林分局工作。
曾廣東,局黨組書記,主管局黨務工作,協助局長處理人事工作。
黃宗良,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處理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新農村建設指導辦公室、人事教育股和經營管理股工作。
馮芳富,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營林與生態管理股、綠委辦、森林防治站、生態站和局林業資源管理工作。
梁廣棟,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縣農業綜合開發辦、縣扶貧開發辦、農田基本建設、基層站財務管理和協助局長管理經濟工作。
陸達信,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科技與交流合作股、政策法規股、縣調處辦、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和信訪維穩工作。
曾華,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種植業管理股、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農機推廣站、農機學校、農業科學研究所、種子與土肥中心、農業技術推廣站業務管理和農業技術服務公司工作。
李曉雁,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林政股、森林防火辦公室和林業工作站業務管理工作。
謝克凜,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畜牧股、獸醫股、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和畜牧獸醫站業務管理工作。
陳定漢,局黨組成員,分管行政許可股、老乾辦、工會、團支部、婦女、安全生產、衛生、計生和掛點聯繫鎮工作。
黃廣攀,總畜牧獸醫師,分管市場與經濟信息股、農產品檢測中心和動物疫情測報站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