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有關配套法規,並檢查落實;提出相關的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春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屬性:事業單位
  • 行政地區陽春市
  • 職責:負責執行國家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有關配套法規,並檢查落實;提出相關的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三)根據省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
(四)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管理、指導和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六)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制訂計畫生育套用科學研究的規劃,組織實施省級和市級的計生科研課題。
(九)指導、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檢查和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圍繞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執行省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編制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使用與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協同有關部門編制省和市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監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定期審計省、市下撥各縣(市、區)各項經費的使用。
(十一)負責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有關的國際援助項目;聯繫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鑒於局領導班子部分成員工作變動,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對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副主任科員以上幹部分工予以調整。現將調整後的分工通知如下:
一、梁愛平(黨組書記、局長)
1、負責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2、負責聯繫指導圭崗鎮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二、黃佳(黨組成員、副局長)
1、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政策法規股(含市計生巡迴法庭)的業務工作和全市人口計生系統機關作風建設工作;
2、負責打擊“兩非”和綜合治理性別比、行風建設、依法行政、信訪維穩工作;
3、負責指導全市做好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征管用工作;
4、負責聯繫指導永寧鎮、潭水鎮以及市水上管理處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三、邱英杞(黨組成員、副局長)
1、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規劃統計股和市直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2、負責年度本市級考核指導工作、做好應對上級對本市考核的迎檢指導工作和協調計畫生育兼職成員單位,配合做好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3、負責聯繫指導三甲鎮、八甲鎮、春灣鎮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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