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縣園林局

根據《中共陽新縣委、陽新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陽發[2005]4號)精神,縣園林局從旅遊局中分離出來,為縣建設局管理的副局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新縣園林局
  • 外文名:Yangxin County Bureau of Parks
  • 內設機構:6個
  • 隸屬:陽新縣縣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園林綠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結合我縣實際,制訂全縣園林綠化建設的具體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組織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詳細規劃;編報城市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審定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設計方案並監督實施;審核城市建設項目中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參與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
(四)負責全縣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縣園林綠化設計、施工和養護企業資質的年度審核;負責園林綠化建設與維護市場的管理;負責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樹木移伐的審批及城市古樹名木、植物多樣性的保護工作。
(五)編報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與維護、風景區保護與管理資金年度計畫,並參與使用的監管;依法徵收城市義務植樹綠化費和有關綠化規費。
(六)推廣套用園林綠化工程新技術,建立健全行業質量監督、檢測體系,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
(七)負責城區園林綠化設施的維護、管理;宣傳貫徹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綠化、公園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園林監察隊伍,加強執法職能,加大執法力度;指導、協調、督促、檢查鄉鎮園林綠化的行業管理。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根據以上職能,縣園林局定事業編制4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總計5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正職1名,副職1名)。
三、綠園景觀中心由園林局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對外聯絡、政務信息、機要檔案、信訪接待、計畫生育、督辦查辦、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和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園林綠化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策建議;負責局系統新聞宣傳、法制工作;推進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對本部門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定案和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工作。
二、城市綠化管理處(城市綠化辦公室)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的道路公共綠地、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生產綠地的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導縣(市、區)、建制鎮和鄭州新區、各類開發區園林綠化工作;對城區內公路和鐵路兩側林帶綠化進行業務督導和行業監督管理;審核城市規劃區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綠地指標,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城市社區、庭院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建成區內樹木砍伐、移植和綠地臨時占用的審批工作;指導園林綠化學會、協會工作;承擔市城市綠化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園廣場管理處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綜合性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遊樂園、專類園、濕地公園、廣場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建城區內公園、廣場樹木砍伐、移植和綠地臨時占用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範圍內的風景名勝區和生態景區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生態景區資源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園林花卉植物景觀營造和管理工作。
四、規劃建設處
負責市財政投資建設的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依照法律規定,負責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制定綠地系統及市級新建、擴建、改建園林綠化項目的規劃;負責組織重大園林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和園林信息的收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植物保護和花卉、苗木疫情及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五、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服務工作;負責局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局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監督指導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監督指導局系統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
參與編制園林綠化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項目工程預決算;負責建設、維修、養護資金管理、工程預決算審批;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系統年度城建投資計畫;負責項目的計畫管理和招投標工作;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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