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陽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陽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陽山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陽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根據《陽山縣機構改革方案》將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更名為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隸屬:陽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領導,歷史沿革,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

局長: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22日,陽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掛牌成立。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領域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推進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領域的軍民融合發展。
(二)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工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牽頭負責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四)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促進工業投資。負責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畫、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
(六)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七)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助推進省及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
(八)承擔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套用的標準規範。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
(九)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擬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最佳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
(十一)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十二)深化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推動貿易促進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洽談會、交易會、展會,負責推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
(十三)組織協調流通業產業發展工作;依法辦理對外經濟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負責貨物進出口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牽頭擬訂商貿服務、服務貿易發展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進出口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商貿服務業管理、發展相關工作。
(十五)執行民用爆炸物品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助省、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實施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環節中的儲存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六)擬定全縣各類產業園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園區招商引資工作,為投資者和企業提供諮詢服務;負責落戶產業園區項目的用地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安排;會同縣環保部門開展產業園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十七)擬訂本縣招商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本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對外投資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八)參與全縣性商務的重要外事活動;承擔粵港、粵澳和對台經貿相關工作。
(十九)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縣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二十)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商務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依法負責本系統、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商務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以及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清遠市商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安全、信訪、政務公開、宣傳工作、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資福利、退休人員服務、計生、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考核考評、獎懲等有關工作;綜合上報及對外發布相關統計資料;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工業股。監測分析工業領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提出工業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綜合分析工業領域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意見建議;監測裝備製造業、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業、醫藥及其他消費品工業的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動高端裝備製造業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承擔相關行業規範化管理等工作以及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計畫,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促進工業投資;協助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政策措施;指導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指導推動製造業及相關新興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承擔企業技術創新相關工作;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指導開展品牌培育工作。
    (三)信息化股。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承擔工業企業數據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推進信息化領域的軍民融合發展;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促進信息消費發展;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工業網際網路發展試點示範,培育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負責本縣無線電日常管理工作;承擔本縣無線電台(站、點)設定的管理,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協調無線電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四)貿易發展股(行政審批股)。協調並組織流通業產業發展工作;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負責貨物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年度進出口指導性計畫以及外貿業務統計及分析;承擔有關重大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和組織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擬訂國內市場布局、開拓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等重要商品流通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負責國內市場商品運行統計工作和監測體系,建立統計指標體系;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管理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商貿服務、服務貿易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商貿服務業管理、發展相關工作;負責屬縣級審批許可權的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企業變更和終止審批;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屬國家審批許可權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終止審核;外商投資企業、來料加工企業直通港澳自貨自運廠車許可監督檢查;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是否遵守《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監督檢查、行政處罰;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和兩用物項及相關技術進出口的事中事後監管;對外勞務合作服務契約或者勞動契約備案;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更新設備、技術及配備件證明核發;外商投資的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確認的事中事後監管;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加工貿易生產能力證明;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承擔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統計工作;幫扶重點外資企業;組織符合條件企業申報省、市級專項資金工作;組織發動企業參加各類展會及學習培訓;外資企業消防、安全生產等工作;落實外商投資企業黨建工作(人才、非公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等)。協助省、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實施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環節中的儲存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投資促進及管理股。擬訂本縣招商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受理各類投資政策、稅收政策、人才勞動力需求及各種證照申領的諮詢、釋疑、資料發放、信息發布等事項;負責宣傳推介我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相關規定、投資環境及資源優勢;掌握全縣招商引資情況,組織實施縣委、縣政府制訂的鼓勵外來投資的優惠辦法和政策規定;負責實施各種形式招商引資洽談會、推介會具體組織工作;開展招商引資的調查研究,對項目進行評估和分析,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議;擬訂招商引資有關檔案和規定;做好招商引資項目的洽談、簽約和後續服務管理工作。擬定全縣各類產業園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園區招商引資工作,為投資者和企業提供諮詢服務;負責落戶產業園區項目的用地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安排;會同縣環保部門開展產業園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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