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領導信息,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規劃性檔案。(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體系總體規劃。(三)研究提出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四)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重大科學研究、中間試驗、新產品試製)”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五)研究制定加強高新技術發展的措施,負責高新技術發展、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工作。(六)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知道科技成果轉化;制定並組織實施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指導縣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科技工作;負責認定、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七)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科技信息市場;協調組織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八)參與編制縣級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編制實施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計畫;負責新建和調整科研機構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審批和管理工作。(九)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創新工作。(十)負責軟科學研究、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的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及相關政策,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指導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十一)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組織、指導全縣科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十二)指導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姓名 | 王志勇 | 職務 | 局長 |
分工 | |||
姓名 | 趙華 | 職務 | 副局長 |
分工 | |||
姓名 | 鄭俊芳 | 職務 | 黨組成員 |
分工 | |||
姓名 | 張良 | 職務 | 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
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