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陵川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陵川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陵川縣委辦公室、陵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陵川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陵辦發〔2019〕2號),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和縣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陵川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王小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陵川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外文名:Lingchuan County Veterans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王小軍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的政策法規,擬定我縣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縣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關於退役軍人特殊保障的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遷提厚部門制定我縣退役軍人特殊保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協危灶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開展全縣傷病殘永定良巴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組織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負責縣雙擁相關工作的協調落實,負責雙擁模範縣城創建工作。
(八)負責縣域內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申報擬列入國家、省、市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審核擬列入全縣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縣城內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承擔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一)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和背協炒“一崗雙責”要求。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配合部隊完成退役軍人其他剃辯察相關工作。

職能轉變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提高政治站位,協調各方力量更好地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和退役軍人合法權益,從陵川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解困穩定措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接待、文種、印鑑、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榜漏槓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等工作。擬定全縣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內審、統計、信息化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二)退役軍人安置和創業就業股。擬定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督促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落實。擬定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開展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擬定現役軍人隨軍家屬和退役軍人隨調家屬的就業安置、年度安置計畫;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創業就業,承擔隨軍、隨調家屬的就業安置。承擔縣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優撫褒揚和權益維護股。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承擔全縣的烈士評定工作蘭市想獄,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負責退役軍人事務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工作;組織實施優待撫恤法律法規和政策工作;擬定各類優撫對象優撫標準;承擔不適應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的接受安置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政策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法規政策,指導實施國民黨老兵等優待優撫政策。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與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擬定退役軍人解困和穩定措施,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行政編制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級職數3名。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陵川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王小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陵川縣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二)退役軍人安置和創業就業股。擬定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督促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落實。擬定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開展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擬定現役軍人隨軍家屬和退役軍人隨調家屬的就業安置、年度安置計畫;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創業就業,承擔隨軍、隨調家屬的就業安置。承擔縣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優撫褒揚和權益維護股。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承擔全縣的烈士評定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負責退役軍人事務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工作;組織實施優待撫恤法律法規和政策工作;擬定各類優撫對象優撫標準;承擔不適應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的接受安置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政策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法規政策,指導實施國民黨老兵等優待優撫政策。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與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擬定退役軍人解困和穩定措施,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行政編制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級職數3名。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陵川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王小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陵川縣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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