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縣審計局

根據中共陵川縣委、陵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陵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陵發〔2010〕5號),設立陵川縣審計局(以下簡稱縣審計局),正科級建制,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陵川縣審計局
  • 地區:陵川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二)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境外縣國有資產、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長提交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投資和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縣屬國有企業、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縣人民政府及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8、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有關部門、鄉鎮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審計縣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縣國有企業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組織開展審計交流活動。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審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材料綜合、檔案收發、信息發布、會議組織、統計報表、法制宣傳、檔案管理、財務後勤、人事工資、目標考核等工作。
2、財金商貿審計股
擬定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財政、商業、金融、貿易、稅務、外資等領域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專項資金的審計;負責鄉鎮財政決算審計。
3、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負責社會保障、農業環保、社會捐贈等專項資金的審計和調查。
4、工業交通審計股
負責工業交通系統單位、企業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專項資金的審計。
5、經濟責任審計股
負責對縣有關部門、鄉鎮領導幹部及縣屬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6、政府投資審計股
負責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進行審計。

人員編制

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行政技術職務1名,股級職數6名。
工勤人員編制1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一)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會同監察等部門對縣審計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並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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