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鈞(民國實業家)

陳鈞(民國實業家)

陳鈞(1874~1931),字鶴亭,石屏縣人。光緒特科進士,曾受清政府派遣到日本“考查政治”,回國後,歷任湖北省天門、黃陂、宜都等縣令。辛亥革命後返回雲南,在蔡鍔的都督府任參事,繼任雲南省內務司司長。民國3年(1914)出任個碧鐵路公司總理。14年(1925)任蒙自道尹。

基本介紹

  • 本名:陳鈞
  • 字號:字鶴亭
  • 所處時代:民國
  • 出生地:石屏縣
  • 出生時間:1874年
  • 去世時間:1931年
  • 主要成就:解除滇南匪患
  • 英文名:Jun Chen
基本信息,生平經歷,

基本信息

陳鈞(1874~1931),字鶴亭,石屏縣人。光緒特科進士,曾受清政府派遣到日本“考查政治”,回國後,歷任湖北省天門、黃陂、宜都等縣令。辛亥革命後返回雲南,在蔡鍔的都督府任參事,繼任雲南省內務司司長。民國3年(1914)出任個碧鐵路公司總理。14年(1925)任蒙自道尹。

生平經歷

宣統三年(1911),創建個碧鐵路公司(後改稱個碧石鐵路公司),因“黨派爭拒,議論分歧,建築方針,莫衷一是。遷延兩年,寸路無成”80其原因一是寸軌米軌之爭,一些股東主張修築米軌,一些股東主張修築寸軌;二是繞道蒙自問題,“初議僅築箇舊至碧色寨一段,以與滇越鐵路接軌。唯因箇舊錫、砂兩項商人,建水、石屏兩屬者占十之八九,……兩屬股東,均願延長抽收股款日期,多出股本,將鐵路展築至兩屬縣城。……嗣後蒙自股東出面爭議,請改路線自碧色寨經蒙自縣城至雞街,……各股東以改經蒙自縣城繞道數十里,須多糜費股款數十萬,於工程、款項、燃料及開車時間上均不經濟,拒絕接受。雙方堅持,各具呈政府,爭辯甚烈,其後蒙屬承認於抽股之外,再由地方公認另入股款四十萬元,議決立案,改道興修”81。三是“各股東多主張由法國滇越鐵路公司承包建築,已與接洽議價”82。陳鈞就任公司總理前夕,繞道問題已經解決,其餘問題尚有爭議,陳鈞到任後,“推翻前議,以為應訓練本省人材,為將來吾滇建築各路預備,且利權不外溢。乃延請工程師以勘路線,調用本省學生以資練習,……又納多數股東意見以礦山鐵路無寬軌(指米軌)之必要,改為窄軌(6寸軌),以省經費而謀速成,……於是意見一致,進行無阻,以後十五年間,由碧而蒙而個,而臨次第通車”83。
個碧石鐵路公司為官商合辦,官股由滇蜀鐵路公司籌集,商股由個、蒙、臨、屏四屬錫商籌集。民國6年(1917)官方退出,改為商辦。為收存股款和支取方便起見,陳鈞呈請雲南省政府批准,成立個碧鐵路銀行。箇舊設總行,蒙自、建水、昆明、香港各設分行。該行先後發行兌換券889萬餘元,作為貨幣在個、蒙、臨、屏一帶流通,緩解了築路經費問題。
陳鈞出任蒙自道尹時,正值匪患猖獗之際。大股土匪有吳學顯、莫朴、李紹宗、孔慶桂等,有的擁眾數百,有的擁眾數千。唐繼堯時剿時撫,各路土匪也因之而時匪時兵。為匪時,打家劫舍,殺人越貨,綁票勒索,乃至攻城掠地,鬧得雞犬不寧。箇舊、蒙自、建水、石屏等縣受害尤深,人民雖切齒痛恨,而官府卻束手無策。雲南省政府委陳鈞為蒙自道尹,希望他能解除滇南匪患,而他對土匪也深惡痛絕。
陳鈞解除匪患的方針是“防剿並行”。他認為剿是軍隊的事,地方官的責任在於防。對於防務,他從兩方面著手。一是修碉堡,築壁壘,辦團練,固城防,以加強城防武裝力量。他稱之為“有形之防”。二是提倡興學育才,依靠他們去“組織”民眾,“教育”民眾,循良從善。為了貫徹這一方針,他徵得省政府的同意,從錫稅新加項下截留三成作為防務經費。其中百分之八十作為箇舊修碉堡,辦團練的費用;百分之二十補助蒙、個、臨、屏四屬中學。至於蒙、臨、屏三屬的城防經費,陳鈞以道尹的名義下達指令,由各縣以抽收谷捐等辦法解決。陳鈞的這些措施有一定效果,但他的剿匪、防匪成績並不理想。
民國14年(1925),即陳鈞任蒙自道尹的第一年,建水匪首周興國(外號周齜牙),率眾逼臨箇舊,企圖大肆搶掠,箇舊官紳急電陳鈞求援。時唐繼堯的軍隊正在廣西,省內空虛,陳鈞只得虛張聲勢,直電盤踞在乍甸的周興國,警告周不得妄動,否則將派兵圍剿,周不知虛實,只得撤回建水。民國15年(1926),已為唐繼堯招撫的匪首莫朴,故態復萌,竄入箇舊,燒殺搶掠數晝夜。陳鈞急調民團配合蒙自駐軍胡若愚部直搗箇舊,趕走莫朴。但沒有消滅這些土匪。
民國16年(1927)2月,雲南發生“二六”政變,唐繼堯下台,隨後又發生“六一四”政變,雲南省內烽煙再起,戰禍頻仍。陳鈞不願捲入角逐的任何一方,標榜中立,一方面發表“宣言”,聲稱為保全地方安全,實行迤南地方自治。拒絕龍、胡部隊入境。“誰入境則拒絕誰,將來誰主政則服從誰”。唐繼堯的堂弟唐繼虞曾遣密使與陳鈞聯繫,要他站在唐派一邊,反對四鎮守使。陳鈞堅持中立,不為所動。另一方面,與蒙自豪紳周子蔭組建迤南民眾保全會,設立保全司令部,陳鈞自任會長兼司令,周子蔭任副司令。又背離自己的清匪初衷,招撫李紹宗等股匪數萬人,挾匪自重,觀望待變。但李紹宗等匪性難移。民國16年(1927)夏,李紹宗、孔慶桂竟然率部西擾石屏,中、下兩區橫遭擄掠,上區寶秀、鄭營一帶,因實行聯防互助,李、孔匪部未能進入,轉而攻打石屏縣城。陳鈞聞訊,動員旅居箇舊的同鄉組成援屏團,又請胡若愚部出兵清剿,才解了石屏之圍。同年秋天,李、孔二匪又乘陳鈞奔母喪的機會,率匪眾騷擾蒙自,不久又竄據箇舊縣城。後來,土匪自相火併,退出箇舊。
陳鈞擔任蒙自道尹三年,上司同他自己均希望解除滇南匪患,但他終其任並未完成這一任務。
民國17年(1928),陳鈞改任龍雲主持的雲南省政府委員,次年,改任省政府高級顧問,但仍是個碧石鐵路公司總理。20年(1931)在昆明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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