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與燊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福建閩縣
- 出生日期:1888年
- 逝世日期:1911年
- 職業:革命黨人
- 畢業院校:日本早稻田大學
- 信仰:三民主義
- 主要成就:參加黃花崗起義
人物簡介,生平經歷,個人履歷,
人物簡介
陳與燊,與林覺民等創設“愛國社”,宣揚革新目的。入報界,著論立說,打擊時政,被清廷勒令停刊。乃參與“閩南救火會”,主編《查詢錄》。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由舅父薩鎮冰贊助東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學學習法令。在日本參與同盟會十四支部,草擬安排規章準則。立憲派在東京錦輝館聚會,宣揚君主立憲時,他登台批駁梁啓超。宣統三年(1911年)初,孫中山決定在廣州起義,與焱木返閩參與準備工作。陰曆二月上旬,先往台灣募款三千元以充軍餉。陰曆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隨黃興攻入督署,轉攻督練公所時,與清軍水師提督李準部相遇,力盡被擒。犧牲於廣州大碼頭,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
生平經歷
陳與燊(1888—1911),字愈心。福建閩縣人。早年立志革命,曾與林覺民等在福州城內組織愛國社,宣傳革命。21歲東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學攻讀法律,加入中國同盟會。擅長講演,言詞慷慨激烈動人,又善作革命文字,擬辦《天聲》月刊,未果。宣統二年(1910年),盛宣懷倡借外資築路以圖私利,陳與燊憤慨之極,欲往刺之。翌年春,知廣州將有大舉,乃率先赴香港;又與王彥功同赴台灣林熊祥處,籌募軍需。因其文弱,眾勸勿參加起事。陳與燊道:“事苟不成,諸君盡死,我義難獨生。”隨敢死隊進攻督署,奮不顧身,所向披靡。直入覓總督張鳴岐不得,轉攻督練公所,遇敵援兵,左眼中彈血流如注,忍痛竭力死戰,被擒,直供不諱。與陳可鈞、陳更新等同時就義,臨刑不屈,容色怡然。
個人履歷
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痛恨滿清政府柔暗誤國,投入報界,掌筆政,因持論不利於清廷被禁。
1908年留學日本,入早稻田大學,學習法律,並加入中國同盟會。
1911年(宣統三年)春聞廣州將有大舉,遂馳抵香港,曾被派赴台灣籌款。
陳與燊是“十漢團”成員之一,別名漢新。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閩浙總督許應騤允許法人開採邵武、建寧、汀州三府礦產,福州人民集會反對。與燊首先登台,痛陳其害,激起民眾義憤。許應騤見眾怒難犯,只好取消此議。日俄戰爭後,傳聞清政府“割閩易遼”,福州各界在城內倉角頭觀我國小集會,與燊上台慷慨陳詞,聲淚俱下,聽眾無不動容。後與林覺民等創設“愛國社”,宣傳革命宗旨。入報界,著論立說,抨擊時政,被清廷勒令停刊。乃加入“閩南救火會”,主編《調查錄》。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由舅父薩鎮冰資助東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學學習法律。在日本加入同盟會十四支部,草擬組織章程制度。立憲派在東京錦輝館集會,鼓吹君主立憲時,他登台駁斥梁啓超。宣統二年(1910年)夏,擬創辦《天聲》月刊,未曾付印。其《天聲出世宣言書》手稿,後由鄒魯影印行世。宣統三年(1911年)初,孫中山決定在廣州起義,與燊返閩參加準備工作。二月上旬,先往台灣募款三千元以充軍餉。有人以其體弱,勸其不要參加廣州起義,他說:“事若不成,諸君死,我何忍獨生?”又作絕命書,文辭壯烈,丹心耿耿。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隨黃興攻入督署,轉攻督練公所時,與清軍水師提督李準部相遇,不幸左目中彈,力盡被擒。四月初三日,就義於廣州大碼頭。為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中“福建十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