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白峰

陳白峰

陳白峰:(1959—2014)男,漢族,1959年5月生,吉林和龍人,1980年4月入黨,1976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生前任中共濰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2014年6月5日非正常死亡。據親屬介紹其患有抑鬱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白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59年5月生
  • 逝世日期:2014年06月05日4點之前
  • 籍貫:吉林和龍人
  • 性別:男
個人履歷,分管工作,自殺身亡,相關報導,

個人履歷

1976.07―1977.11 諸城縣枳溝下鄉知青。
陳白峰陳白峰
1977.11―1981.12 諸城百貨公司文書,縣委組織部幹事,縣委辦秘書。
1981.12―1984.03 昌濰地委辦公室調研室秘書。
1984.03―1986.04 濰坊市委研究室秘書(其間:1984.12―1988.02在昌濰師專中文系夜大班學習)。
1986.04―1986.12 濰坊市委研究室政治科副科長。
1986.12―1990.11 濰坊市委研究室政治科科長。
1990.11―1992.04 濰坊市委辦公室綜合室主任。
1992.04―1993.04 濰坊市委研究室副主任(其間:1992.08―1992.10在山東省委黨校縣處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1993.04―1995.08 濰坊市委副秘書長。
1995.08―2001.01 濰坊市委副秘書長、市委研究室主任(其間:1996.09―1999.07在省農業管理幹部學院業餘本科班經濟專業學習)。
2001.01―2002.12 安丘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2.12―2003.01 昌邑市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03.01―2008.01 昌邑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委黨校校長(其間:2005.10―2007.03在南開大學高級工商管理專業學習,2007.06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08.01—2012.2 任濰坊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2.2至2014.6 任中共濰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分管工作

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
負責重大項目、“三區”建設、區域經濟合作、發改、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外事僑務、機關事務管理、統計、物價、糧食、政府法制、民族宗教、公共行政集中審批、綜合配套改革、軍民關係、老齡、海關、海事、出入境檢驗檢疫、打擊走私等方面的工作。
協助市長負責監察、市政府機關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外僑辦、市統計局、市物價局、市糧食局、市“三區”推進辦、市政府法制辦、市民宗局、市事務局、市老齡辦。
聯繫市人大、市政協和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慈善總會、濰坊海關、濰坊海事處、濰坊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自殺身亡

2014年6月5日8時發現,中共濰坊市委常委、副市長陳白峰同志在其住地附近自縊身亡。經公安機關現場初步勘察認定,符合自殺特徵,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另據其親屬介紹,陳白峰同志有多年抑鬱症病史。

相關報導

查閱資料不難發現,單是近幾個月,就有多名官員自殺:重慶打黑功臣周渝、浙江奉化倒塌樓所屬街道建設管理辦副主任何高波、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徐業安……據《中國青年報》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以來,共有五十幾名各級官員非正常死亡,官方認定為自殺的超過四成,在自殺原因當中,抑鬱症等精神疾病被認為是一大誘因。
但凡一名官員自殺,都是一個生命的終結,本該讓人痛惜。可現實的情況卻是,總有不少網友為官員自殺拍手叫好,將一個悲劇娛樂化,陷入一種群體非理性狂歡,此時一旦有人持有異見,甚至也會遭到罵名,而官方的回應也總是遮遮掩掩,真可謂是給公眾留下了一種無限的想像空間。這樣一來,官員自殺的原因越是神秘,將事件娛樂化的這部分似乎就越是有底氣。
其實從某種程度上說,每一位自殺的官員都是“代人受過”,他的無辜就在於公眾將對一個群體的標籤化認識,全部都發泄在了當事者身上。曾有學者指出,在腐敗成為一種默認值的時候,官員一旦出事,對官員的道德懷疑幾乎成為了公眾的一種集體無意識。官員自殺,往往被公眾認定為畏罪自殺,亦或是因為牽連人數太多而“被自殺”,即便是確實患有抑鬱症等精神疾病,公眾也會在大腦中將信息進行有選擇性地篩選,從而在認知層面進行“糾偏”,而當前中央反腐力度的高壓態勢,也給這樣一種認知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由此可以洞見的一個事實是,倘若不公開官員自殺的一些具體細節信息,公眾的無端猜疑也有其合理之處,畢竟自殺雖然為一種社會現象,但與官員的身份疊加在一起,卻總有著不同於常人的自殺動機。比如前面提到的自殺官員何高波,據媒體報導,他在自殺前不久,被紀檢部門叫去談話談了一天一夜,之後官方就直接認定為自殺,可到底為何自殺,卻沒有了下文,這又怎能不讓公眾想像這與樓體坍塌有何關係?
在此語境下,我們就必須要撕下官員自殺的神秘面紗,增加信息的透明度,這不僅是給當事者正名的有效手段,也是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當然了,大可不必認為官員自殺的信息屬個人隱私,因為官員作為公共人物,需要讓渡出自己的部分隱私權,公眾有權利知道官員死亡的原因。退一步講,即便是抑鬱症自殺,那么其治療情況和嚴重性也需要告知公眾,更何況說長期患抑鬱症的官員能否適合長期從政,也是值得追問的。
面對官員自殺的信息,官方總是藏著掖著,公眾不可避免地會不加區別地進行猜測,進而在輿論場中發酵為集體非理性狂歡,這確實證明了輿論的非理性,但卻也從另一面反證著對於公共事件信息公開的必要性。公眾儘管會對一個存在非理性認知,但不得不承認當下是一個權利意識覺醒的時代,妄圖通過掩蓋甚至是拖延來應對公共事件,注定是走不通的。官員自殺也是公民生命的終結,確實不該被娛樂化,但前提是其不該被神秘化,因為謠言止於真相,猜疑止於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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