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熙韶

陳熙韶,字仲慈,號蘭砌,南海縣沙貝鄉(今白雲區石井鎮沙貝村)人,是沙貝村陳氏十五世祖。陳熙韶自小聰明,精通聲韻。20歲時與弟陳熙昌一同選為貢生。因才學出眾,兄弟二人被譽為“嶺南二陳”。明萬曆三十六年(1609)中舉人,授梧州府同知(負責州軍事的官員)。在梧州任上,陳熙韶治軍嚴明,關心士兵,克盡職守;協助州府整頓梧州沿途稅收機構,以保證糧餉供給;支持、鼓勵通商辦學。後雲南發生邊亂,陳熙韶奉旨率軍援黔,進入雲南境後,隊伍紀律嚴明,秋毫無犯。後升戶部員外郎,在戶部寫成《管理國庫十議》上奏,革除陳年的弊政,使國庫節餘漸豐。後出任思恩府(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武鳴縣),初到任時,思恩府上下官員桀驁不馴,皆因陳之前任常苛征於民,敗壞了風氣。
陳熙韶清正廉潔,錙銖不取,令上下無不敬畏。此後,政令暢達,再無人敢違背。晚年,陳熙韶回到故鄉廣東,喜閉門吟詠。逝後人們懷念他,稱他為“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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